副總理兼財政部長王瑞傑將提出國會動議,強調法庭判定劉程強和林瑞蓮行爲不誠實、有違受托責任,應該回避一切阿裕尼—後港市鎮理事會相關的財政事務。
全體議員星期四(10月31日)已經收到這項由副總理王瑞傑提出的動議文本,國會預計在下周二(11月5日)就此進行辯論。
根據《聯合早報》取得的動議文本,內容包括重申議員應保持高標准誠信和責任感、強調劉林二人也清楚自己的行爲在法律上是有問題的,並呼籲阿裕尼—後港市鎮理事會要求兩人回避一切與財務相關的事務。
高庭法官加南拉美斯(Kannan Ramesh)上個月11日作出有關阿裕尼—後港市鎮理事會案第一階段判決時,判定劉林二人有違受托責任,工人黨現任秘書長畢丹星則有違“善巧與謹慎的責任”(duty of skill and care),意思是指沒有盡到審慎行事的義務。
加南拉美斯在判決書中,也指劉林二人將個人政治利益淩駕于居民的利益之上,同時“缺乏透明度和坦誠”。
學者:政府要兩人承擔政治責任
《聯合早報》試圖聯系工人黨秘書長畢丹星、主席林瑞蓮以及現任阿裕尼—後港市鎮理事會主席莫哈默費沙,但截稿前三人均未回複。
本地政治觀察家、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陳慶文受訪時指出,政府此舉是想要通過國會程序讓工人黨以及劉程強、林瑞蓮兩人承擔政治責任。
他說:“誠信課題將是人民行動黨贏回阿裕尼集選區的關鍵,此動議可以視爲來屆大選行動黨和工人黨的前哨戰。”
至于這次的動議由王瑞傑提出,陳慶文認爲相比上屆國會中由許文遠和尚穆根兩位資深部長“主攻”,行動黨這次顯然提升了層次。
他也說,政治責任感看來也是行動黨開辟的另外一條戰線,針對動議進行公開辯論將讓雙方有充分時間闡述自己的立場,並盡一切所能,在“民意法庭”中搶占上風。
這不是第一個針對工人黨管理的市鎮理事會的動議。2015年2月12日,當時擔任國家發展部長的許文遠,也曾經就總審計署對阿裕尼—後港—榜鵝東市鎮理事會的審計報告提出動議。
當時的動議內容包括強調該市鎮會財務系統疏失、賬目不可靠等的問題,以及呼籲所有市鎮會在會計、信息披露和機構監管方面維持高水平。動議也表示對強化市鎮會法律框架的支持,以便讓違法的市鎮會面對法律制裁。
共有13名部長和朝野議員在爲期兩天的辯論中發言,該動議後來在表決中獲得在場85名議員一致支持通過,其中包括全體工人黨議員及非選區議員,與另一名非選區議員羅文麗和其他官委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