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的制訂是要平衡得失,每個國家都各有得失,但淨結果是大家都得到一些好處。
我國巡回大使許通美教授指出,以新加坡來說,得到的是航運的自由、港口的利益、群島國家(archipelagic States)的群島海道過境通行權(transit passage through straits),但也得作出犧牲,包括犧牲掉捕魚的海域。
許通美昨天在他的新書《爲海洋建設一個新的法律秩序》(Building a New Legal Order for the Oceans)推介儀式後受訪。
他說,新加坡的傳統捕魚海域在海洋法公約生效後,變成印度尼西亞和馬來西亞的專屬經濟區,“我們的漁夫再也不能在那裏捕魚,除非得到它們的批准,我們的捕魚業從此消失了。”
經過九年由聯合國主持的緊張談判,《海洋法公約》于1982年獲得通過,1994年生效,至今有167個國家成爲締約方,以公約作爲海域合作的基礎。
他指出,所有國家爲了達致協議、通過這個新的全面海洋法,各自都作出一些犧牲,新加坡同樣也須權衡權益的優先次序。“必須犧牲捕魚業讓人遺憾,但我想航運自由的重要性,遠遠超過保留捕魚業,給予船只、飛機和潛水艇特別的國際航道通行權、專屬經濟區等,這些都更爲重要。”
鑒于世界各地不斷面對環境氣候的改變、生物多樣性的喪失,以及維護海洋和平的課題,已生效25年的《海洋法公約》更顯得重要。
1981年至1982年,許通美曾被聯合國推選爲聯合國第三屆海洋法大會主席,這本著作結合他數十年來對海洋法的看法。
他在書中討論許多新的法律概念及海洋法公約的獨特談判過程,並探討海上安全目前面對的威脅,比如南中國海主權爭議、澳大利亞和東帝汶取得和解後簽署海上邊界條約等。
新書由國大出版社出版,推介會則由新加坡國立大學國際法中心舉辦,國大校長陳永財教授主持儀式。
許通美也是國大國際法中心主席,他在儀式後聯同該中心的國際咨詢小組主席賈古瑪教授,以及海洋法與政策研究課程主任羅伯特·貝克曼(Robert Beckman)教授,與出席者對話。
許通美今天82歲,該中心昨天特地送上生日蛋糕慶賀。許通美說,很欣慰到了這個歲數,還繼續有機會服務國家和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