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10年,新加坡和法國簽署新的雙邊文化合作協定,進一步促進兩國在文化領域的交流,並爲藝術家制造更多互相展示創作的機會。
這項深化雙邊文化合作的協定由我國文化、社區及青年部長傅海燕和法國文化部長弗蘭克·裏斯特(Franck Riester)于昨天在巴黎簽訂。
新法兩國早在2009年簽署首個文化合作協定,由我國時任外交部長楊榮文和當時的法國外交兼歐洲事務部長庫什內簽訂。
文社青部發文告說,從那時起,兩國文化機構和業內人士就通過互惠交流、展覽和其他活動緊密合作。“這些平台爲雙邊提供相互學習,以及展示各自藝術和文化成果的機會。”
今年的協定以10年前的協定爲基礎,並強調新加坡和法國共同致力于進一步發展,以及加強在藝術和文化遺産領域的合作夥伴關系。這將包括新法之間的合作交流、視覺藝術、表演藝術和文學藝術領域的交流,以及兩國博物館之間的知識共享。
傅海燕說,新法過去10年的合作,爲兩國藝術家和創客提供許多振奮人心的機會之余,也爲兩國觀衆帶來新穎多樣的作品。
通過這項新協定,我國希望探索更多項目,支持豐富兩國各自的藝術和文化領域的工作,並培養文化和創意從業者的能力。
“法國因它豐富的藝術和文化底蘊而廣受尊重。我們期待在博物館學和數碼創新等領域向他們學習及合作,以保護文化遺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