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子愛吃榴梿身上卻沒錢,竟然一連三天從大巴窯的榴梿攤位共偷走12個榴梿,被罰1200元及坐牢一天。男子沒錢繳罰款,結果爲了吃榴梿在牢房蹲了三天。
被告藍柏南(56歲,譯音)面對三項偷竊的罪名,指他在今年7月17日至19日之間,從大巴窯中心第186座組屋底層的某個榴梿檔口,共偷走12個總值120元的榴梿。
庭上揭露,被告在今年7月17日路過榴梿檔口時突然想吃榴梿,但他沒錢買,于是半夜悄悄走到了攤位偷榴梿。
當晚,他繞到攤位的後方,將手伸進蓋上帆布的攤位,偷了兩個榴梿後趕緊離開。
第一次得手後,被告食髓知味,接下來連續兩天同樣在夜深人靜時來到榴梿攤,兩次各偷走五個榴梿。
被告三天一共偷了12個榴梿,總值120元。
他前天在庭上求情時說,他是一個無家可歸的無業漢,沒有家庭也沒有工作,不久前才住進收容所,希望法官能夠從輕發落。
法官判他坐牢一天兼罰款1200元。被告表示沒錢繳罰款,法官下令他另外坐牢兩天頂替。
被告偷榴梿的事之所以會被揭發,是因爲攤位助手開檔時發現有榴梿不見,後來調閱閉路電視才發現有“榴梿賊”。警方當天就在附近的麥當勞快餐店將他逮捕。
根據案情,榴梿檔的攤位助手在7月19日早上開業時,發現少了幾個榴梿,因此調閱電眼畫面查看,發現被告連續三晚上門偷榴梿。
助手立刻報警,並且把電眼畫面交給警方。警方確認畫面後,在附近的麥當勞快餐店發現被告,立刻將他逮捕。
被告被捕後承認偷竊,並且說他偷了就馬上吃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