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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成立新紀律委員會 提高處理投訴案效率

2021 年 3 月 12 日 溯古兮

衛生部工作小組建議,由醫理會理事擔任主席的投訴小組接獲投訴後,會先成立調查委員會初步審查,三周內就要決定無理取鬧的投訴將不受理。至于可立案的投訴,則進行調解或轉交投訴委員會進一步調查。

醫藥理事會處理投訴的現有程序過于冗長,積壓的案件要四年半才能清完。爲提高效率並加強裁決獨立性,衛生部成立新的紀律委員會,日後的投訴案件有望在一年半內結案。

根據現有程序,醫理會接獲病患投訴後會成立投訴委員會(Complaints Committee)調查。調查結束後,輕者將收到警告信,重者則轉交紀律審裁庭(Disciplinary Tribunal)展開進一步審訊。

然而,投訴委員會和紀律審裁庭都由醫理會就每起案件委任成員,造成不夠獨立的觀感。一些專家醫生要麽不願擔任審判員,要麽找不到合適的人選,再加上不熟悉法律,不知道該如何行使權利。

檢討獲取知情同意程序與新加坡醫藥理事會紀律程序的工作小組,在昨天(12月3日)公布的報告中指出,這造成了“嚴重的不公和浪費資源”,有些投訴案件甚至拖了六年才解決,對醫生和病患造成極大困擾。

爲提高效率,解決醫理會“既是裁判、又是控方”的怪象,工作小組建議成立投訴小組(Complaints Panel),由醫理會理事擔任主席的小組接獲投訴後,會先成立調查委員會(Inquiry Committee)初步審查,扮演篩選角色,在三周內就要決定無理取鬧的投訴將不受理。至于可立案的投訴,則進行調解或轉交投訴委員會進一步調查。

衛生部也計劃成立新的紀律委員會(Disciplinary Commission),專門處理須正式調查的案件,紀律委員會將配有專屬職員,主席將由衛生部委任的醫生專職“常駐”擔任,而不是由醫理會委任。紀律委員會也將爲調查委員會、投訴委員會和紀律審裁庭的委員提供培訓。

這樣一來,日後的投訴案件有望在一年內解決,最快甚至能在四到六周結案。

報告指出,醫理會每年平均接獲155起投訴,其中有56%不受理,三成收到警告信,僅有2%以調解方式解決。小組建議日後可通過調解方式處理更多案件,以避免耗費資源審理。 

由于醫理會目前接獲的投訴全由投訴委員會調查並決定如何處理,以致積壓了大量未處理案件。截至今年10月,共有223起投訴和40起紀律審裁庭案件有待處理,即使今年不再接獲新投訴,按照現有速度仍需花上四年半才能清完。

改革建議若能立法落實,現有投訴和未來收到的投訴將通過“雙軌制”解決。通過加大資源,積壓案件有望在兩年半內結案。

衛生部工作小組委員黃長彥醫生受訪時說:“調查、提控和審裁這三個角色目前都由醫理會負責。我們小組建議把審裁的工作分出來,紀律審裁庭日後會由獨立的紀律委員會成立,以提高審理程序的透明度。”

建議設六年投訴期

工作小組也建議應設立投訴期(time bar),病患須在事發後的六年內提出投訴,若錯過投訴期,案件得涉及公衆利益才能獲得處理。

另外,小組也建議修訂醫療注冊法令(Medical Registration Act),最低三個月的停牌期限(suspension period)將被取消,以確保審裁庭能根據不同投訴案件,酌情給予最適當的裁決,修法工作預計明年上半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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