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新加坡管理大學男學生爲了試探自己對于偷拍女生裙底和女士如廁會否産生性欲,竟在實習期間偷拍女同事,昨早(12月19日)被判14天短期拘留令和130小時社區服務。控方認爲刑罰過輕,准備提出上訴。
被告洪啓通(譯音,23歲)今年剛從新大畢業,他面對一項侮辱女性尊嚴和一項擅闖控狀。控方以其中一項提控,余項交給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他認罪後,昨天被判刑。
這起事件發生在2017年9月13日下午5時許,地點在被告實習的公司。受害者是31歲女同事。
根據案情,被告因爲尊重女友意願,曾與女友協議不進行婚前性行爲,但他在案發數個月前,突發奇想打算偷拍女子裙底照,以此探測自己會否激起“性”趣。
結果,他在事發前一個月,在辦公室先偷拍A同事的裙底視頻。
被告隨後發現偷拍裙底沒法滿足自己,竟萌起潛入女廁偷拍女子如廁的想法。他付諸行動嘗試兩次進入女廁偷拍,但不得要領。
事發當天,他見B同事離開座位,便尾隨對方到女廁外。待B同事進入廁所隔間後,被告也跟著溜進隔壁隔間,將手機舉到擋板上方偷拍B同事如廁。
B同事擡頭驚見被告手機,嚇得趕緊整理好衣褲,並直接敲隔間門與被告對質,要求被告刪掉影片。被告隨後重置(format)手機。
B同事則跑出廁所,通報上司並報警處理。被告隨即被捕。
律師代爲求情指被告患抑郁症,懇請法官判他接受強制性治療。
受害者則提呈一封信,指自己事後不敢一個人上廁所。控方因而籲請法官嚴懲被告,判他坐牢八周。
法官下判時表示,短期拘留令對被告並不算輕判,這是讓他體會監獄生活的方式,避免他重蹈覆轍。
宿舍內偷拍女子沖涼 國大生前天加控九控狀
另外,新加坡國立大學建築系學生喬爾·拉西·伊斯梅爾(26歲)今年5月12日被控一項擅闖和一項侮辱女性尊嚴控狀,指他在5月11日早晨6時25分,擅闖國大校園內的郭氏基金宿舍六樓女廁,用手機偷拍女子沖涼。
他前天被加控九項控狀,包括涉嫌在三樓宿舍偷拍女子沖涼、2016年在地鐵站偷拍,甚至在實習公司偷拍女同事裙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