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顧客提供申請政府津貼的咨詢服務,一名獨資經營者在一年來少報128萬元收入,逃稅超過24萬元,結果被判六個月監禁和繳交74萬零978元的罰金,相當于他逃稅額的三倍。
被告黃偉慶承認兩項逃稅控狀,星期一被判刑。
根據案情,被告是SME Grant Assist(SGA)的獨資經營者,他主要負責爲向SMS Machinery私人有限公司購買機械的顧客,提供申請生産力與創新優惠計劃津貼(Productivity and Innovation Credit,簡稱PIC)的咨詢服務。
基于機械種類和申請津貼的不同,他一般收費500元至4000元,但他卻少報其中大部分的收入。
調查顯示,被告在2015年至2016年間,賺取超過159萬元,他卻只申報約31萬6565元,其余的128萬零895元則未申報當局,從中逃稅24萬6992元。
東窗事發後,被告除了被判刑,還得繳交74萬零978元的罰金,相當于逃稅額的三倍。
國內稅務局提醒,逃稅是嚴重罪行,當局將毫不猶豫提控逃稅者。任何人一旦逃稅罪成,可能面臨坐牢或繳付可高達相當于逃稅額四倍的罰金,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