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歲男子與10名青年在宏茂橋停車場非法集會,隔天10名青年在同個地點持六種危險武器非法集會,涉嫌意圖圍毆一名21歲男子,最終全部落網,並被控上庭。
根據警方文告,11名男子在本月17日淩晨12時45分,在宏茂橋10道第556座組屋停車場非法集會,手持各種武器與另一名男子談判,結果前述的11人事後被捕。
持多達六種危險武器
10名青年面對一項擁有致命武器參與非法集會的控狀。朱業寬(47歲)則被控一項非法集會和一項經營非法賭博控狀。
根據控狀,朱業寬本月16日在上述地點與10名青年非法集會,隔天10名青年持有六種不同的危險武器到同樣地點集會,包括三個木棍、一塊木板、四個木棒、兩個金屬棒、一把水果刀和一把菜刀,涉嫌意圖圍歐靳沙安(21歲)。
一人另涉非法經營賭博
另外,朱業寬的控狀也顯示,他在去年10月24日淩晨4時許,在兀蘭16通道一帶的住家內,開設賭桌,非法經營賭博活動。
持武器非法集會的罪名一旦成立,將面對最長五年監禁、罰款或鞭刑,或以上任何刑罰兼施。
若非法經營賭博活動罪成,則將面對罰款5000元至5萬元,或監禁最長三年。
他們目前還押在中央警署,10人案件展延至明年1月21日過堂,朱業寬的案件則進入審前會議階段。(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