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培賢 報道
2017年大士廢料工廠在工人壓縮廢棄噴霧器時著火,釀成一死一重傷的慘劇。三家公司以及其中兩家公司的董事昨天被控上法庭。
這起火患發生在2017年6月24日下午4時10分左右,地點是大士10道第28號的廢料工廠。
本報當年報道,大火燃燒了一個多小時後撲滅。兩名客工重傷入院,其中來自中國江蘇的38歲客工陳球全身約90%燒傷,四天後傷重不治;另一名傷者是當時27歲的姜永騰。
人力部事後展開調查,昨天將兩名客工的雇主——廢料處理公司Chuan Eng Leong Trading以及該公司董事黃福英(66歲)控上法庭。
黃福英以及公司各面對一項相同的控狀,指他們沒有采取措施確保陳球和姜永騰工作時的安全,觸犯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法令。
控狀指出,他們除了沒有在員工用機器壓縮噴霧器之前做風險評估,也沒有采取有效的管制措施,造成兩名員工傷亡。
根據控狀,當時在場用機器壓縮噴霧器的還有一名男子胡森。胡森的雇主Evergreen Waste Management以及董事王南浩(66歲)同樣以上述罪名被控。控狀沒有提到胡森是否在火患中受傷。
若罪成,黃福英及王南浩將面對最長兩年監禁,或最高20萬元罰款,或兩者兼施。兩家公司若罪成,將面對最高50萬元罰款。
人力部也提控第三家廢料處理公司Total Recycling,指它沒有爲在事發工廠內處理廢棄塑料的員工進行事前的風險評估,觸犯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法令(風險管理)條例。
若罪成,Total Recycling可面對最高1萬元罰款。該公司代表在庭上表示有意認罪,法官將案件展期至本月22日。
另外四名被告的案件則將在本月28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