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菜刀恐嚇殺妻,用銅線勒她至喘不過氣的工程師上訴時說:請給我一次機會,我會補償家人,爲國家服務。
大法官反問:到處砍人?那你對國家的唯一服務就是幫忙減少人口。
■前律師因欺騙和唆使他人騙取銀行貸款判坐牢兩年,上訴時要求判無罪,稱無心要對任何人造成痛苦。
大法官聽了說:沒錯,你是在制造痛苦。我用了三天來讀你那300多頁的書面陳情,命都縮短了三個星期……廢話連篇!
■招搖撞騙的慣犯上訴時,稱騙錢是爲了當臥底,說曾爲警察部隊立下汗馬功勞,要求大法官讓他複職。
大法官:你要重回警察部隊,那你是否要加入法庭成爲主控官?”
被告:我對法庭相當熟悉。
大法官:當然,你在過去19年裏共有17次被定罪的記錄。
被告:我對新加坡的人民很忠誠。
大法官:很可惜警察部隊沒有給你勳章。
■代表車主的律師說,科學證據顯示,車主通常能在轉瞬間避開迫在眉睫的碰撞。所以撞到他當事人的駕車者理當可以避開撞擊。
專心聆聽的大法官打斷說:律師,你不需要法庭了,你需要的是上帝,因爲只有上帝才可以理解轉瞬間有多快!
■貪汙犯的代表律師設法遊說大法官,說他的當事人給公務員錢,是因爲他既富有又慷慨。
律師:他每年都繳很多稅。
大法官:這讓我很羨慕。
律師:但法官大人,我的當事人很慷慨……他的朋友叫他ATM(自動提款機)。
大法官:這只能證明他像機器一樣,不加思索地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