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淡馬錫星章(Bintang Temasek)
設立于1970年設立,是新加坡最高榮譽獎章,授予在極度危險中執行任務,並顯示出過人的勇敢與能力的新加坡武裝部隊、警察部隊或者民防部隊成員。可以在去世後追贈。
二、淡馬錫勳章(Darjah Utama Temasek)
新加坡授予非制服人員的最高榮譽,設立于1962年。分三等,第一和第二等除了勳章以外,還有懸挂在勳帶上的“淡馬錫之星”。一般情況下,此勳章只授予新加坡公民。不過在特殊情況下,非新加坡公民也能獲贈榮譽淡馬錫勳章。
三、尼拉烏達瑪勳章(Darjah Utama Nila Utama)
設立在1975年,最初的目的是授予外國政要,後來被授予大多數新加坡公民。
四、榮譽勳章(Sijil Kemuliaan)
1962年制定,通常頒發給新加坡公民,但在特殊情況下,可授予非公民。該獎章上刻有“ Kerana Jasa Untok Negara ”字樣,在馬來語中意爲“爲國家服務” 。目前新加坡沒有在世的獲獎者。
五、卓越服務勳章(Darjah Utama Bakti Cemerlang)
新加坡每年國慶時頒發的勳章之一,創立于1968年,獎勵對新加坡有特殊功績的非軍隊人員。
卓越服務勳章(軍事)(Darjah Utama Bakti Cemerlang (Tentera))
特殊榮譽勳章的軍事版本,頒發給有傑出貢獻的新加坡武裝部隊或盟軍成員。
六、卓越榮譽勳章(Pingat Kehormatan)
設立于1970年,頒發給在服現役中表現出傑出行爲的新加坡武裝部隊或新加坡警察部隊成員,或者在特殊情況下在從事現役現場服務時做出傑出行爲的人員。目前從未有人被授予這個勳章。
七、傑出英勇勳章(Pingat Gagah Perkasa)
授予擁有勇敢和犧牲的英勇行爲,或傑出的行爲和表現,以及超越職責要求的對服務的無私奉獻的人員。
傑出英勇勳章(軍事)(Pingat Gagah Perkasa(Tentera))
授予擁有勇敢和犧牲的英勇行爲,或傑出的行爲和表現,以及超越職責要求的對服務的無私奉獻的武裝部隊人員。
八、卓越功績勳章(Pingat Jasa Gemilang)
新加坡每年國慶時頒發的勳章之一,創立于1962年,以獎勵對新加坡作出傑出貢獻的人士。
這是授予軍人的版本。
九、公共服務勳章(Bintang Bakti Masyarakat)
1963年設立,頒發給爲新加坡提供了傑出公共服務的人員,或者在藝術和文學,體育,科學,商務領域、職業和勞工運動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
十、行政功績勳章(金質)(Pingat Pentadbiran Awam)
行政功績獎章 (銀質)(Pingat Pentadbiran Awam (Perak))
行政功績獎章 (銅質)(Pingat Pentadbiran Awam (Gangsa))
授予擁有卓越的效率、能力的政府公務人員。
這是行政功績勳章的軍人版本,金質銀質銅質。
這是對應的勳略。
十一、勇士勳章(Pingat Keberanian)
授予在危險情況下展露勇氣的個人。
十二、褒揚勳章(Pingat Kepujian)
授予有著令人稱道的表現和行爲,或忠于職守、能力突出的公務人員。
授予軍人的版本
十三、公共服務獎章(Pingat Bakti Masyarakat)
授予在公共服務表現突出或在藝術和文學、體育、科學、商業、專業和勞工運動領域取得成就的人員。
十四、效率獎章(Pingat Berkebolehan)
授予擁有高效的效率或忠于職守或具有特殊意義的政府雇員。
這是授予軍人的版本。
十五、長期服務獎章(Pingat Bakti Setia)
連續工作25年的政府雇員。
這個是軍人版本。
此外,新加坡還有服役5年、10年、20年的勳章。
服役20年
服役10年
服役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