彙450元給土耳其男子協助他宣傳伊斯蘭國組織的恐怖主義,36歲新加坡物流公司董事經理罪名成立,昨天(1月14日)被判坐牢33個月。
被告伊姆蘭·卡欣(Imran Kassim)面對一項觸犯恐怖主義(取締資金)法令罪名,指他在2014年10月31日,向一名土耳其男子Mohamad Alsaied Alhmidan提供450元的資金,用于刊登伊國組織(ISIS)的宣傳資料。
被告自2017年8月起就在內部安全法令下被拘留。案件前天開審之前,被告在庭上說他確實彙了錢給土耳其男子,但他不認同新加坡的法律,只承認回教法(Syariah Law),因此不想認罪。
法官昨天宣布被告罪成時指出,被告這種說法對我國法律來說實屬荒謬。
法官表示,被告不但在口供以及庭上承認有彙款給協助伊斯蘭國組織宣傳恐怖主義的土耳其男子,也沒有嘗試推翻主控官的證據,因此判他罪名成立。
同樣,主控官昨早在針對刑罰陳詞時指出,被告不承認新加坡法律,很明顯沒有任何悔意。他說,被告是土生土長新加坡人,享有公民各種福利,卻說不承認新加坡法律,還口口聲聲說自己是因爲想要“抗議”新加坡政府參加討伐ISIS的戰爭,才會彙錢支持。
主控官表示,被告是目前在這項法令下被定罪者當中,唯一沒有認罪的被告,並列出加重刑罰的考量,請求法官判他坐牢32至33個月。
他指被告並非一時沖動犯案,而是早在2013年就開始關注ISIS,然後在2014年初決定參加ISIS,他原本打算混進人道救援行動,到達敘利亞再加入ISIS,但後來沒有成功。
然而,他不但沒有放棄,同年7月,他通過ISIS的面簿“效忠”,並在同年10月通過面簿聯絡上幫ISIS宣傳的土耳其男子後,將錢彙給他以表對ISIS的支持。
主控官指出,被告罪行難以偵測,除了是跨國犯罪以外,他也企圖躲避偵查。被告所資助的ISIS是全球最危險的恐怖組織之一。他還開了至少三個面簿頁面,企圖將激進思想在親友間散播。
法官同意控方立場,裁定被告坐牢33個月。
被告弟弟聞判後代表家人告訴記者,他們認同新加坡對抗恐怖主義的立場,並且譴責ISIS,認爲ISIS對于回教來說是個汙點。
他說,哥哥並不崇尚暴力,反之他因太過善良,一心只想保護被戰火波及的人們,卻不幸搭上了善于擺布人心的恐怖組織。
“身爲他的家人,我們只能希望他會改變,等待他最終被放出來。身爲這個社會的一分子,我們希望大家能夠互相包容,維持新加坡這難得的和平。”
內政部曾指出,類似伊姆蘭的罪犯,爲防止他們的激進思想影響其他囚犯,都將被單獨囚禁,並在服刑期間繼續接受改造。刑期接近尾聲時,當局將評估他們是否已成功改造,或依然對社會構成威脅。倘若仍是個威脅,他們可能在內安法下繼續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