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男子非法將超過200公斤的蛋、海鮮,以及肉類運入我國,昨天被判罰款2萬2000元。
移民與關卡局與新加坡食品局聯合發出的文告說,這名泰國男子蘇瓦(Pukma Suwat,37歲)在本月10日開著泰國注冊的小貨車,從大士關卡入境時,被移民與關卡局人員查出車上載有213公斤的非法進口蛋類、肉類及海鮮。
食品局接手調查案件後發現,非法進口的食品包括冰鮮(chilled)沙爹豬肉、軟殼蟹、豬肉香腸及鹹鴨蛋黃。食品過後都被充公。
文告說,進口任何食品都須符合食品局設下的安全標准,並取得入口准證。肉類及蛋類産品也只能從獲得我國認證的國家食品産商入口。
違反肉類食品進口條例的初犯者,將被罰款不超過5萬元,或監禁長達兩年,或兩者兼施。重犯者罰款將倍增至不超過10萬元,或坐牢最多三年,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