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培賢 報道
二度闖進大學宿舍女廁偷拍女生沖涼的國大男生,在接受並完成了大學給予的紀律處分後,校方日前批准他畢業。
但是,昨天認罪的尤俊超(25歲)面對入獄的可能性,主控官昨天在庭上向法官請求判他坐牢8周。
尤俊超面對兩項擅闖女廁所,以及兩項侮辱女性尊嚴的罪名。
他是在去年2月14日以及3月5日,兩度闖入新加坡國立大學某宿舍的同一間廁所內偷拍女生沖涼。
國大發言人回複本報詢問表示,國大是在去年4月召開紀律委員會決定了對尤俊超的紀律處分。
這是在國大去年6月采取更嚴厲的紀律處分框架之前。
發言人表示,尤俊超已經完成紀律處分,日前獲准畢業。
懲處都會列在
畢業成績冊中
紀律委員會所給予的懲處包括下令他暫停學業、延遲畢業、強制他接受輔導以及改造治療。這些懲處都會列在他畢業成績冊中。
尤俊超昨天認罪後,代表律師在庭上求情,指尤俊超前途一片光明,只是一時糊塗才會犯案,雖然必須接受法律制裁,但請求不要毀他前程,給他一次機會。
律師認爲,判被告短期拘留令以及社區服務就足以懲罰他,而且能夠避免留下案底。
律師請求法官下令控方提交報告,以便決定被告是否適合這兩種刑罰。
主控官不同意律師的說法,指確保一個被告的前途“是否光明”,不是法庭的責任,也不應該是法官決定刑罰時的考量。
她指出,高庭法官曾說過,任何人若要觸法,就應該准備面對任何後果,包括事業是否會在受到法律制裁後被波及。
主控官認爲,被告即便有改造的可能性,但已經是成年人。近來大學偷拍事件越來越頻繁,備受公衆關注,將被告送入監獄,以此阻嚇其他人犯罪,更加符合公衆的利益。
主控官強調,案件的兩名受害者都受到心理傷害,被告雖然事後被診斷患有適應障礙症,但與他犯罪無關。
法官表示需要更多時間考量雙方的陳詞,將案件展期至3月20日下判。他並未下令控方提交任何報告。
國大發言人表示,國大不容忍任何發生在校園內的性過失行爲,除了采取更嚴厲的紀律處分框架以外,也加緊了安全措施。
國大也給予受害者更多的支持及協助,並且要求所有師生接受訓練,創造互相尊重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