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英慧 報道
在建築工地被一塊掉落的木頭砸中脊椎,孟加拉籍客工送院後癫痫症發作導致腦損傷而身亡,死者家屬過後獲賠17萬元,但雇主和保險公司不滿裁決,稱這只是一場“小意外”,並不會嚴重致死,因此上訴到高庭卻被駁回。
這起不幸的意外發生在錦茂一帶的工地,當時客工沙裏夫(27歲)遭一塊木頭砸中脊椎,送院後最終回天乏術,在2015年11月13日離世。驗屍報告顯示,沙裏夫的死因是脊椎受傷引發癫痫症而導致腦損傷。
他的父母事後在工傷賠償法令下,向沙裏夫的雇主“Capstone Engineering”私人有限公司和保險公司大東方索賠。助理勞工總監審理後,裁定沙裏夫父母可獲賠17萬元,但雇主和保險公司不滿裁決上訴到高庭。
根據高庭日前發出的判詞,評估工傷賠償的三大要素在于是否造成個人傷害、是否意外造成以及是否發生在雇傭期間。
上訴人(即雇主和保險公司)對于後兩點提出質疑,更表示這場“小意外”僅造成輕微骨傷,不會引發癫痫症和腦損傷,或嚴重到致命。
上訴人也指答辯人(即沙裏夫父母)的索賠申請主要基于驗屍報告,但卻沒讓相關專家上庭供證和接受盤問,因此認爲驗屍報告不全然可靠,不該以驗屍報告作出基准。
但高庭司法委員蔣詩琦不認同,認爲沒有證據表明一定要傳召驗屍專家上庭供證,且驗屍報告僅做爲考量,不具有約束力。除了驗屍報告,她同時也會將醫藥報告和上訴人的專家供詞考慮在內。
至于這場意外是否發生在雇傭期間,蔣詩琦認爲這無須質疑,因爲沙裏夫當時就在工地工作時發生意外。
另外,上訴人曾提呈一名專家的書面分析,指沙裏夫的死因是感染了俗稱“鼠尿症”的鈎端螺旋體病(Leptospirosis),並引發與神經有關的並發症,可能導致肝衰竭、腦膜炎、呼吸困難和死亡。
然而,該名專家也坦承這類並發症比較少見,他同時也說自己不是傳染病專科,從未爲病人診斷這類病症,這是他向有關專家咨詢後所做出的推測。高庭司法委員蔣詩琦認爲該專家供詞的可信度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