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婦在家樓下騎電動代步車時,突然碰上陌生男子稱她欠錢不還,還抓住她的手不讓她走。結果,男子搜出她的錢包搶走250元後迅速逃離。涉案男子事後被捕,昨天被控。
事件發生在今年3月16日下午12時48分,位于勞明達地鐵站附近的法蘭西路第802座組屋。被告傑雅坎丹(40歲)面對一項搶劫罪名及一項破門行竊罪名。控狀顯示,被告當時抓住受害人的右手不讓她走,由于受害人正握著電動代步車把手,因此無法掙脫,被告趁機搶走她身上的250元。受害人是一名84歲華族婦女。
《聯合早報》記者昨天訪到遇劫的張素琴。她說,自己住在事發地點附近,當時開著電動代步車閑逛。“搶匪突然出現,還說我欠他錢,抓住我的右手不讓我走。”
張素琴說,自己不認識那名男子,對方突然拿走她身上的錢包,掏出裏頭的250元後便逃離現場。“當時周圍沒人,我只好到附近商店,請店員幫忙報警。”所幸張素琴除了受到驚嚇,並無受傷。
被告涉另一破門行竊案
被告還面對一項破門行竊罪名。控狀顯示,被告前天淩晨2時39分左右,在實龍崗北1道第149座組屋的一家咖啡座行竊。他被指撬開咖啡座前門後,偷走總值2564元的物品,包括一台800元膝上電腦、1500元的蘋果iPad、35元等。
警方文告指出,前天早上9時30分左右接獲報案,指上述地點發生破門行竊案。警方鎖定被告身份後,當天逮捕他。
被告目前還押兀蘭警署,案展本月8日過堂。若搶劫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監禁兩年至10年和鞭打至少六下。破門行竊罪名一旦罪成,被告則可被判坐牢高達10年和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