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答複
只有約一成的租賃組屋家庭拖欠房租,其中75%所欠租金累計少于3000元,約半數則拖欠少于一年的租金。
國家發展部長黃循財前天答複官委議員王麗婷的書面詢問時,透露上述數據。
他說,約5200個租賃組屋家庭拖欠房租,占總數的一成。對于財務狀況發生變化,如家庭收入下降的租戶,建屋發展局會在接獲申請後協助調低月租,或是允許需要更多時間解決欠款的租戶,分期償還租金。
建屋局也與社會及家庭發展部的社會服務中心合作,將可能需要經濟援助的家庭轉介給後者。
黃循財說:“建屋局采取富有同情心和全方位的方式,協助拖欠租金的租戶,努力了解他們的個人情況。當局也有各種援助措施,來幫助拖欠租金的租賃組屋家庭。”
王麗婷也詢問是否有家庭因無法償還租金而被終止租約,或必須搬遷至較小的租賃組屋。
對此,黃循財說,終止租約是萬不得已的做法,當局不會僅僅因爲租戶拖欠租金而終止租約。過去三年,只有一起租約終止的案例。
至于想要搬遷至較小的租賃組屋以減輕租金負擔的租客,建屋局也會給予幫助。
過去三年,當局已協助159戶拖欠租金的家庭從兩房式組屋搬遷至一房式組屋,當中絕大多數的家庭有四個或更少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