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工人黨主席林瑞蓮質疑,自雇人士收入補貼計劃爲何由全國職工總會處理申請,職總秘書長黃志明回應說,職總有能力輔佐政府盡快向自雇人士和自由工作者伸出援手,而勞資政夥伴關系向來是我國的獨特優勢。
總值12億元的自雇人士收入補貼計劃(Self-Employed Person Income Relief Scheme,簡稱SIRS),在疫情期間爲自雇人士提供爲期九個月,每月1000元的現金補貼。逾10萬名自雇人士自動符合條件,但因微差無法獲補貼的人士,可向職總重新申請。
議員林瑞蓮(阿裕尼集選區)昨天在國會參與堅毅向前預算案辯論時詢問,考慮到該計劃動用的是國家儲備,人力部爲何需要將處理申請的工作“外包”給職總,職總又是以什麽標准來批准或拒絕申請。
她表示,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是因一些自雇人士即使收入未受打擊,仍自動獲得補貼。相反的,一些無法自動符合條件者即使向職總重新申請,也遭拒絕,或是每月補貼從1000元被調低至800元,令他們感到不公平。
對此,職總秘書長、總理公署部長黃志明回應說,職總與全國德士師傅協會早在今年1月及2月就留意到冠病對德士司機收入的沖擊,並迅速與政府和資方組成應對小組,推出總值7700萬元的援助配套。
職總對工友的關心,促使黃志明果斷答應財政部的請求,由職總出面執行自雇人士收入補貼計劃。他強調,職總這麽做並非爲了插一腳,而是作爲勞資政夥伴,意識到自己有這個能力輔佐政府。
黃志明說:“如果勞資政三方不能團結起來共同對抗冠病,那我們將失去新加坡的獨特優勢。確實,1000億元的預算案是政府提出的,但我認爲,企業家、職總和員工都有參與的空間。”
另一名工人黨議員費沙(阿裕尼集選區)昨天參與辯論時也詢問,政府在征詢哈莉瑪總統的同意動用國家儲備時,是否向她提供有關儲備余額的信息。
他說,無論在任何機構,向決策者提供賬戶或資金余額的信息是必要的,以便他針對是否允許支出或動用資金做出明智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