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牙醫喝醉酒大鬧加油站,警員接到通報趕到現場時,她不僅以粗言穢語辱罵警員,還攻擊三名警員,前天被判坐牢四周又五天。
被告李姿怡(31歲,譯音)是一名牙醫,她面對六項控狀,包括使用刑事武力妨礙公務員執行任務、抵觸防止騷擾法令和酒類管制(供應與飲用)法令。控方以其中三項提控,余項交給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她認罪後,前天被判刑。
根據案情,被告在2018年8月7日淩晨2時36分,喝醉酒後大鬧荷蘭路一帶的加油站,對兩名加油站職員大喊大叫。兩名職員嘗試勸她冷靜不果,只好報警。
五名警員趕到現場,目睹滿身酒味的被告追著一名加油站職員跑,警員于是撥電找來被告的父親。
父親抵達加油站後,不斷勸被告回家,並拉著她離開,然而被告仍情緒激動。
一名警員見狀,好言相勸,豈料被告卻對他爆出口,還將警車誤當成她的車,沖上前猛拉車門。
盡管警員多次提醒她,那不是她的車,她卻發怒命令警員馬上幫她開門。
一名警員于是警告,要她停止發酒瘋,並問她“你要跟你父親(回家),還是跟我們(回警局)”,結果被告卻連飙五句髒話,接著更大力揮動手臂打向警員的手。
期間,她也抓一名警員的臉頰,更猛拉另一名警員的制服。她前後共對三名警員動手,而她的一舉一動全被警員身上的攝像機拍下。
警員見被告行爲脫序,當即將她逮捕,她竟假裝惶恐表示“我好怕”。
控方表示,被告的罪責重,不僅語言攻擊,還對警員動粗,前後大鬧約一小時,即便被捕後,仍持續惡言相向,態度非常不合作。
控方也表示,被告爛醉如泥發酒瘋,因此喝酒不能當成求情因素,反而是加重刑罰因素。
被告前天與父親一同出庭,她的律師代爲求情說,被告事後懊悔不已,並指冠病病毒阻斷措施松綁後,到她診所求診的病人暴增,要求法官讓她展期服刑。
法官批准申請,讓被告展期至7月6日開始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