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上市公司接獲收購獻議時,公司會聘請獨立財務顧問評估獻議是否公允(fair)及合理(reasonable),以幫助小股東作出決定。
如何判斷公允或合理?根據證券業理事會(Securities Industry Council)的定義,公允是指獻議價等于或大于目標公司的價值;合理則要考量其他因素,包括收購方持有的股權和股票流通量等。
去年7月,萊佛士聯合(Raffles United)大股東、董事經理的女兒對公司提出的自願性全面收購獻議(voluntary general offer),就屬于“既不公允也不合理”。
獨立財務顧問Asian Corporate Advisors認爲,收購方提出每股6.5分收購價不公允,因爲比公司每股調整後重估淨資産值(RNAV)或重估淨資産值(RNTA)低了71.9%,因此建議小股東不要接受。
與2017年起本地上市公司成功私有化的收購價平均值和中位數相比,每股6.5分收購價更顯得不合理。
不過,萊佛士聯合的流通股當時已經少于10%,即將除牌。因此獨立財務顧問提醒,小股東若拒絕,手上的股票成爲非公開上市的股票,可能難以賣出。萊佛士聯合于去年12月24日正式除牌。
對小股東而言,公允是先決條件,攸關投資權益,若獻議價公允,獻議自然合理。因此當獨立財務顧問得出“不公允但合理”結論,就會引發股民抗議。
以德龍控股(Delong)的收購案爲例,德龍控股執行主席兼總裁丁立國于2018年以每股7元提出收購獻議,由于他在之前的六個月內曾以每股7.42元買入德龍股票,因此獻議價也必須調整到7.42元。他後來撤銷收購,並于去年7月再次提出每股7元的收購獻議。
對此,獨立財務顧問普華永道(PwC)認爲收購獻議的條件不公允,部分原因是收購價比截至去年6月30日的淨資産值低了40.1%。德龍的估價也低于其他類似企業的平均值和中位數。
盡管普華永道認爲收購價不公允,但表示仍是合理。這是因爲收購價比2018年9月26日的6.87元閉市價高出1.9%,即德龍控股第一次接獲收購獻議之前最後一個交易日。其他原因還包括,收購價是最終價格,不會上調,因此是股東的唯一選擇。此外,收購方將把公司除牌,到時股東將難以轉讓股權。德龍控股于去年9月26日除牌。
然而,即便收購獻議“公允及合理”,股東也未必會買賬。
去年3月,挑戰者科技(Challenger Technologies)大股東呂良泰對公司提出自願性除牌(voluntary delisting)獻議,要以每股0.56元現金把公司私有化。
盡管獨立財務顧問德勤企業財務顧問(Deloitte & Touche Corporate Finance)給予收購價“公允且合理”的結論,但在去年6月召開特別股東大會時,小股東就自願除牌獻議投票表決,結果僅獲得88.64%股權支持,11.36%股權反對,導致除牌議案以失敗告終。
根據條例,收購方必須獲得至少75%股權的支持以及少于10%股權的反對,除牌議案方能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