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新月異,現代學生的學習方式跟過去大不相同,很多時候得靠互聯網提供的資訊和方便完成課業。不過,也有學生利用網絡賺取零用錢,把講師辛苦撰寫的講義上載到網站,甚至“打包”曆屆考題出售。
講義、考題到底有沒有涉及版權問題?學生擅自上載是否抵觸條例?大專學府又如何看待?
大學講師、大學生,大專學府和教育部,以及擅長版權法的法律專家和教授接受《聯合早報》采訪,分享看法。
未經講師或大學授權,就上載講義到網絡售賣和分享屬于侵權行爲,違法學生一旦被發現,將會受到譴責和面對處分,嚴重的話會被中止上課甚至被開除。
本地四所大專學府和教育部,都表明嚴厲看待違法上載資料的行爲。
新加坡管理大學發言人表明,新大的立場是:所有的教材是爲了教學、求學和研究之用;未經授權,學術著作和課程教材不論是整份或部分,都不該爲了商業利益或交換爲目的而分發。
新大發言人說:“我們嚴禁通過Course Hero、Carousell和其他類似平台(售賣)這些教材。”她指出,學生侵權和違反新大有關版權的程序和要求,將面對紀律處分。“被發現擅自上載課程資料的學生將被譴責,也會接獲解除資料的指令,並在必要時,賠償版權持有者蒙受的任何財物損失”。
她指出,視情況而定,學生也可能面對進一步的紀律處分,包括中止上課或被開除。學生也被告知若侵犯版權,版權持有人有權向他們采取法律行動。
新加坡國立大學發言人說,國大的政策是讓講師享有自己的講堂資料和講義的版權,除非他們與大學另有安排。
“未取得版權持有人的同意,擅自使用其作品者就是侵犯版權。如果有侵權行爲,講師有權采取法律行動執行他們的權利。”
國大發言人說,國大嚴厲看待任何侵犯知識産權和版權法令的行爲,“任何學生被發現有這類不當行爲,可能面對國大的紀律處分。”
教育部:考卷與講堂資料知識産權歸學校
針對有人售賣中小學考卷和初級學院講義,教育部發言人說,學校擁有考卷和講堂資料的知識産權,非法翻印或售賣這類資料者已經侵權。
“教育部無法容忍這樣的行爲,會繼續與學校合作,確保侵權行爲能得到糾正。若有侵權行爲,學校其實可通過法律行動加強學校的版權權益。教育部和個別學校曾發信給個人或公司,執行我們的版權權益,而相關人士也停止侵權行爲。”
擅自分享資料屬于違法行爲
新加坡理工學院發言人說,新加坡理工學院擁有講師教材的版權,並提醒所有學生和職員,未經許可不可在任何平台分享資料,因爲這是違法行爲。
義安理工學院版權委員會主席黃俊明說,講義是自動獲得版權法令保護的。除非雇傭合約有特別注明,否則講師在任職期間所撰寫講義的版權,是作爲雇主的義安理工所享有。
他指出,根據版權法令,擅自上載有版權的資料到互聯網,讓多人使用就算侵權。
他指出,義安理工的講師如果發現侵權行爲,可要求理工院跟進,與相關的網站交涉,“像Course Hero的平台,一旦接到侵權的通告,它們有自己的法律程序得遵循”。
他說,理工院爲了維護自己的版權權益,發過撤除指示,至今沒遇到問題。
他指出,要全面監督互聯網的侵權行爲不容易,“但一旦發現有侵權,義安工院有良好的機制來保護自己的法律權利”。
教導學生了解知識産權
新大發言人說,侵權行爲等于侵犯學術的誠信,但學生可能不知情,所以重要的是大學必須教育他們。
“倡導和指導,是新大用來協助學生了解使用知識産權的責任和道德課題的重要管道”。
她指出,新大圖書館的“信息、媒體與研究技能計劃”,教育學生有關如何有道德地使用信息,涉及課題如版權、知識産權和剽竊(plagiarism)。
這項伸展計劃涵蓋面對面溝通、互聯網研究指南,以及數碼通識(digital literacy)等課堂學習。
此外,新大也開始綜合課程大綱,發布版權通知給學生,提醒學生不能爲了商業利益或交易而複印或分發課題材料,強調只能用作教學、念書和研究用途。
“我們也掃描像Course Hero和Carousell等網絡平台,查看哪些資料是未經授權上載。”
講師無力阻侵權
學生罔顧版權、違法上載講義的現象很普遍,講師感歎無力阻止,也認爲不值得費時、費力和花錢追究。
一名不願具名的新加坡國立大學理學院講師說,未經作者或講師授權就上載講義等資料,這種行爲屬于違法,但版權擁有人似乎無能爲力。
“除非版權費很顯著,不然也不值得花費時間和金錢追究。”
這名講師的講義被上載到Course Hero網站售賣,或供訂戶閱讀。爲了鼓勵更多人上載資料,該網站還允許上載者免費獲得其他人上載的資料。
該講師坦言對學生非法上載的行徑頗爲失望,“我已通知學生,未經授權,不能使用或分派講義,但有學生顯然不管。學生這樣做,是否缺乏道德觀,從使用他人的知識産權中獲益?”
他電郵該網絡服務供應商撤除講義,卻音訊全無。他表明不會再采取進一步行動,“我覺得與網絡管理人交涉這樣的課題,是在浪費時間。”
他指出,如果服務供應商是在海外,版權持有人要追究的話,所花費的金錢,相信與所得到撤除講義的好處不成比例。
不過,他認爲大學應保護講義的版權。“我相信本地大學已這麽做,但他們可能無法監察整個互聯網,需要有人通知有侵權的事。”
上載講義很普遍
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學院陳漢吾教授說,學生把講義上載的現象很普遍。
他說,技術上來說,分享閱讀書目和課程材料就是侵權行爲,“但如果學生是綜合課堂所聽到的和所讀的資料,然後到網上賣他們的筆記,筆記的版權就屬于學生”。
他說,多年前,法學院一些學生曾結合筆記,稱爲muggers inc到處兜售;其中一名學生的筆記非常出色和聞名,多年後還成了法學教授。
陳漢吾說,要向擅自售賣講堂資料的人采取行動,這很難執行,因爲不知道誰在賣。
他指出,不僅是講義,他撰寫有關土地法的法律課本,甚至被人整本複印和裝訂,在Carousell以原價的四分之一價格賤賣,“取貨”地點就在新大附近的地鐵站。
另一不願具名的本地大學講師說,講義有沒有被人放上網售賣,他根本沒興趣理會。
他說:“知道了又如何?根本不知道誰在賣,要如何執行權益?而且,大學有許多待解決的課題,這不是主要的課題。”
大學生質疑講義有市場價值
受訪大學生指本地大學講師的講義唾手可得,質疑講師的講義是否真有“市場”價值。
不願給全名、在本地大學工程系念大三的孫姓學生(25歲)說,大學講師的講義可在大學的網站獲取,喜歡打印版也可向大學的書局購買,根本不必上網買。
“講義有市場價值嗎?要購買講義的,應該是國外教同個課程的教授和講師,或是要深入研究該課題的研究生或博士吧!”
孫姓學生倒是上Carousell買過同系畢業生的課程筆記。他說:“我覺得好用,可以更明白課程所學。這是前輩的心血,他願意賣,我們就得付錢。”
陳姓女生(23歲,南大大衆與傳媒學院大四生)知道講義有版權問題,也沒買過講義,但坦言如果需要一些學習資料,在大學網站或圖書館又找不到的話,她會考慮上網購買。
“因爲學習上的需要,可能我也沒太看重版權問題吧。我其實沒聽過同科系的學生上網買教授的講義,買二手課本較普遍。我也不會上載講義去賣,因爲太麻煩了。”
律師學者:法律行動困難重重費用高昂
享有版權者可通過法律途徑,向上載講堂資料的網站采取法律行動,但過程昂貴且困難重重,特別是許多網站都設在海外。
受訪的律師指出,大專學府的講義和考題都有版權法的保護,但得看雇傭合約,版權可能屬于講師,也可能屬于雇主。比起10年前,現今的信息快速轉移,數秒內可轉發給廣大網民看,對版權擁有者的損害更大。
梁清龍律師:版權法有屬地管轄權
瑞德律師事務所(Dentons Rodyk & Davidson LLP)高級合夥人梁清龍律師說,版權持有者可用民事起訴或刑事提控上載資料者,所以如果版權屬于雇主,講師就不能采取行動。
以民事訴訟來說,享有版權者可申請禁制令,下令侵犯版權者撤除上載資料、做出賠償和申報收益。
故意侵犯版權以從中得利者,抵觸版權法第136節條文,罪成可判罰款高達2萬元或坐牢長達六個月,重犯者罰款高達5萬元,或坐牢長達三年。
梁清龍律師說,上載的資料在新加坡也讀得到,版權持有人可在本地采取法律行動,再把判決帶到當地執行。
但他指出,版權法有屬地管轄權(Territorial Jurisdiction),只施用在新加坡以內的罪行。
以總部設在加利福尼亞的Course Hero來說,只能施用美國的“千禧年數碼版權法”(Digital Millenia Copyright Act)法律,並且聘請熟悉美國法律的律師向它采取行動。
“講師的材料被人擅自上載,即使展開訴訟,得到的賠償可能不多,涉及的費用卻不成比例。”
蔡耀輝律師:侵權網站多設在海外
Robinson LLC律師事務所管理合夥人蔡耀輝律師說,如果Course Hero和Carousell等接獲撤除的要求,卻不遵從的話,作者可采取民事或刑事行動。
不過,如果要通過法律途徑,向網站執行版權法的權利,過程既昂貴且困難重重,因爲許多網站都設在海外。
例如(網站)在俄羅斯,講師就得到當地興起訴訟;他可設法屏蔽相關網站,但必須證明相關網站侵權。
蘇清林副教授:侵權由來已久
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學院蘇清林副教授說,侵權是持久的問題;不僅是講義,還包括其他有版權的電子書、動畫、歌曲、電腦軟件等。
“因爲科技快速發展和科技工具更先進,使網絡環境的問題越來越嚴重”。
他指出,這些網絡中介一般是在海外,比較難執行版權法。版權法保護的是地域,相關的侵權行爲必須在獲得法律保護的屬地,比如新加坡。
但他認爲,實際上要執行法律行動很不容易,因爲得考慮律師費和相關費用。
像新加坡、美國或其他有類似撤除指示條款的網絡服務供應商,它們會遵照指示。多數供應商會在網站提供聯絡資料,讓使用者可輕易地提呈相關指示。
不過,一些版權法較不發達的國家,供應商可能就沒有這樣的政策,被侵權者可能得采取法律行動,而且必須根據當地的法律。
蘇清林副教授指出,雖然當局已采取了許多執法措施,比如用科技鎖住,避免非法使用和非法發送共享資料,甚至使用刑事法對付。
“但我想到頭來,還是個人的教育問題,看他是否願意尊重知識産權,通過合法途徑獲取網絡資料。”
Carousell回應:查證侵權屬實則撤除相關內容
Carousell發言人回答《聯合早報》的詢問時說,如果用戶認爲有人侵犯其版權,建議事主到carousell support(support.carousell.com)舉報,“接獲報告後,我們會查證詳情,如果發現真的侵犯版權,就會撤除相關內容”。
發言人說:“我們最優先考慮平台的信任和安全。根據我們發布的服務條文,侵犯他人知識産權的行爲是無法接受的。我們也有答問錄給用戶,特別答複哪種産品會侵犯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