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控狀,被告于去年7月9日至9月9日之間四次幹案,一貫的做法是在女皇鎮綜合診療所外尋找目標對象,其中兩名受害者就是在那裏被他盯上。
羅妙婷 報道
八年前在綜合診療所扮醫生,騙老婦服下安眠藥後行竊的男子,被判坐牢24個月後仍死性不改,去年又對四名老婦下藥行竊,其中一人損失超過8000元。
男子求情稱爲了報答養母的養育之恩,因沒錢仍爲她辦喪禮,只好“重出江湖”才能有錢繳付喪禮的費用。59歲的胡坤新(譯音)最終被判七年改造性監禁。
曾于2012年12月在綜合診療所扮醫生,騙老婦服下八顆安眠藥後行竊的被告,于2013年4月1日被判坐牢24個月。
去年7月起,他又用一樣的手法幹案,並被控11項控狀,包括六項偷竊罪、四項下藥罪和一項觸犯雜項(公共秩序和滋擾)法令。他早前承認其中三項下藥罪及三項偷竊罪,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量。
三大因素加重刑罰
主控官列出三大加重刑罰因素,指必須嚴懲被告以達阻嚇性作用,認爲判他七年的改造性監禁不算太嚴苛。
首先,被告專挑年長婦女下手,四名受害人年齡介于71歲到78歲。再來,被告的幹案手法是以往模式的“升級版”,除了偷錢偷金外,更直接找上門,在受害人家中讓她服藥昏迷後偷走家中的金飾和現金。
最後,被告此次還偷走受害人的鑰匙,隔天還帶著一大串鑰匙上門,企圖擅闖受害人住家,所幸被受害人孫女撞見才沒有得逞。
被告求情時聲稱,他是個孤兒,八歲被領養,雖然養母並沒有給他讀書識字的機會,但仍一手把他帶大。2018年4月養母逝世,他爲了報答養育之恩,即便沒有錢仍爲養母辦喪禮。
雖然他在庭上沒有透露喪禮費用,但稱爲了支付喪禮金額,才會再度幹案。
他坦言自己的行爲很傻,也在庭上向四名受害人道歉,希望法官看在他全力和警方配合,加上他年紀大又一身疾病,能夠輕判。
根據控狀,被告于去年7月9日至9月9日之間四次幹案,一貫的做法是在女皇鎮綜合診療所外尋找目標對象,其中兩名受害者就是在那裏被他盯上。
案情揭露,被告在被捕前最後一次幹案是去年9月9日早上9時許,在瞄到71歲女攤販的包包裏有一疊鈔票後鎖定目標,主動上前搭話,拿出安眠藥給她吃,聲稱必須在複診前吃掉。
他求情時稱自己行竊後良心發現,決定把女攤販送到醫院治療,還主動給醫院留下自己的聯絡號碼,讓警方能找到他。
此外,被告曾隨機幹案,73歲的王女士就是在組屋樓下運動時遇見被告。被告主動和她聊天,聲稱認識名醫有藥能醫治腳痛,跟她要了電話號碼和地址。
王女士曾在受訪時說:“去年7月7日早上11時多,他提了一條石斑魚和藥上門,我讓他進門喝咖啡,吃了藥就昏昏沉沉,下午5時多醒來時,發現睡在廚房廁所外的地板上。”
她說,在昏昏沉沉時,隱約聽到有人對她說“安娣我走了,拜拜”,醒來後第一件想到的,就是家務還沒做,電視劇快播了,根本沒發覺家裏財物被盜。女兒晚上放工回家後驚見大門敞開,房間被人翻箱倒櫃,才算出總價值8514元的現金和金飾不翼而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