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四歲女童疑在公寓住家遭親生母親及其男友謀殺,三個月後兩人聯同另一名女子將女童的屍體運到工業區,放進一個鐵桶內焚燒,毀屍滅迹。該女子也被控。
羅妙婷 [email protected] 陳昱嘉 [email protected]
一起失蹤案,變成謀殺案。一名四歲女童今年2月疑在基裏瑪路一帶的公寓住家遭親生母親及其男友謀殺,三個月後兩人聯同一名女子將女童的屍體運到工業區,放進一個鐵桶內焚燒,毀屍滅迹。直至本周一,也就是女童遇害五個月後,有人報案指女童失蹤,警方介入調查後才揭發這起駭人謀殺案。
警方昨早發文告公布,在7月20日傍晚5時36分左右接獲一起四歲女童失蹤案。經過調查,警方發現女童已遇害,並將目標鎖定三名涉嫌謀殺棄屍的男女,包括女童25歲的親生母親。
涉案的兩女一男于昨早被控上法庭,分別是25歲的符麗萍、33歲的黃詩祥和30歲的蔡若思。符麗萍是女童的生母,黃詩祥則與符麗萍是情侶關系。兩人各面對一項共謀謀殺罪和一項共謀棄屍罪。蔡若思面對一項共謀棄屍罪。相信她是兩個同夥的朋友。
根據控狀,符麗萍和黃詩祥于今年2月在基裏瑪路一帶,林亞雨路的Suites@Guillemard公寓內謀殺一名四歲女童。
三個月後,兩人在蔡若思的協助下,把女童的屍體運送到烏美1道53號巴耶烏美工業園三樓的一個單位丟棄,他們還將女童的屍體放入大鐵桶內焚燒,意圖毀屍滅迹。
涉案三人昨早通過視訊面控,除了女童生母符麗萍雙眼紅腫外,另外兩人神情淡定。
符麗萍和黃詩祥目前是在刑事法典第302(1)節條文下被控謀殺,一旦罪成,唯一刑罰是死刑。棄屍罪若罪成則可面對長達七年監禁。控方在庭上申請將三人還押在中央警署一周,期間會將他們押回命案現場重組案發經過和協助警方找回證物。案展7月30日再度過堂。
男被告也面對傷人吸毒罪
除了被控謀殺和棄屍罪,黃詩祥早前還面對另外七項控狀,包括一項蓄意傷人罪和六項毒品相關罪行。控狀指出,他于2018年11月24日在芽籠東1道的一個組屋單位內,對一名男子拳打腳踢,觸犯蓄意傷人罪。其余的控狀則與毒品相關,包括一項指他在松弄第10座組屋的一個單位內吸“冰毒”。
記者昨日走訪命案現場,一名不願具名的居民說,前天下午看到一名男子戴著腳铐,在便衣警察的押解下重返公寓,相信是男被告被帶回現場以重組案情。
一名不願具名的女鄰居說,事發單位內住著一家三口,相信就是男女被告和女童。她最後一次見到女童是在半年前,最後一次見到男女住戶則在一個月前。
她說:“我印象很深刻,最後一次看到女童時,兩個大人都出門,結果她被反鎖在門外,哭得很慘,一直在叫媽媽。”
至于被列爲棄屍現場的工業園,園內一家修車廠的董姓員工(32歲)則說,前天看到罪案現場調查(CSI)人員到事發修車廠調查,逗留了約半個小時後離開。他描述:“我去問那家修車廠的老板發生什麽事情,而老板只是說自己並不清楚,所以我們也不知道詳情。”
記者隨後聯系上修車廠的老板與老板娘,他們受訪時表示不知道爲什麽警方會上門調查。當被問及是否認識男被告,老板娘說:“他去年曾在我們這裏當兼職工,就是來這裏學一技之長的,但是沒做多久就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