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培賢 報道
送貨司機工作14小時後半夜找朋友喝酒到隔天淩晨,回家路上在22小時無眠以及酒精的影響下撞死老派報員,昨天被判坐牢24個月以及吊銷各級駕照10年。
這起車禍發生在去年2月21日早上,在宏茂橋1道與湯申路上段交界處前的路段,70歲死者胡瑞海當派報員將近50年,專門負責順福一帶的訂戶。
根據去年驗屍庭結論,羅厘司機阿敏(29歲)撞上胡瑞海的電單車後,胡瑞海倒在路上。約三四分鍾後,巴士碾過胡瑞海,並拖行了一段路,他最終因羅厘和巴士所造成的傷勢而死亡。
阿敏日前被控八項罪名。他昨天承認一項魯莽行爲致死、一項妨礙司法公正,以及兩項觸犯公路交通法令的罪名,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
案情顯示,阿敏案發時是本地某家食品公司的送貨司機。他在去年2月21日8時早上開工,晚上10時下班後開著羅厘到義順一帶和朋友聊天喝酒。
他喝了六到七杯的伏特加後,隔天淩晨5時左右開羅厘離開,先將朋友送回附近的住家後才獨自回家。
阿敏早上6時左右路經宏茂橋1道時,從後方撞倒開著電單車的死者。他當時不但還沒酒醒,而且已經有22小時沒睡覺。
他知道自己撞了人,但選擇不停下來,立刻回家。爲了隱瞞罪行,他隔天騙公司說他失誤撞了燈柱,並將羅厘送到車廠維修。
車廠還未開始維修之前,阿敏就遭警方逮捕。
主控官:被告罪行非常嚴重
主控官指出,被告的罪行非常嚴重,不但在睡眠不足及酗酒的情況下超速開車撞死人,過後還肇事逃逸,甚至企圖掩藏罪行。
羅厘案發的時速約90至100公裏,比路段的規定時速高出了至少30公裏。
主控官請求法官嚴懲被告,判他坐牢26個月,並且吊銷各級駕照10年。
阿敏沒聘請代表律師,他在庭上求情時說非常後悔自己的行爲,請求法官從輕發落,聲稱家中的父母都只靠他撫養,而他在事發後已經找不到工作。
法官最終判他坐牢24個月並且吊銷各級駕照10年,即日起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