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蘭加由住宅區一有地住宅的男女屋主涉非法擴建,10多年來侵占國有土地建屋,阻礙公用事業局的溝渠改善工程。
建築師陳德雄(61歲)和謝美寶(58歲)日前被控上法庭,各面對一項觸犯國有土地侵占法令(State Lands Encroachment Act)的罪名。
根據土地管理局發出的聲明,兩人是惹蘭達裏查賓(Jalan Tari Zapin)第37號房子的屋主。
當局指出,兩人是在2005年12月開始侵占屋子附近的國有土地,除了用圍牆以及柵欄將144.2平方米的地圍起來,還建了鐵門。

爲了加強惹蘭加由住宅區的防洪能力,公用事業局在2013年決定改善並擴充該住宅區的溝渠。
但是,兩名被告卻在工程所需要的國有土地上建築,土地管理局因此下令兩人拆除違法的建築物。兩名屋主雖然答應拆除,但土地管理局指拆除工作至今仍未完成。
根據公用事業局的網站,惹蘭加由溝渠改善的第一階段工程早在2015年完成,不包括受影響的溝渠。
受影響溝渠的改善工程是在去年竣工,網站指工程預計將在2024年才能完成。

觸犯四項建築管制法令
除此之外,陳德雄也面對四項觸犯建築管制法令的罪名,指他身爲合格人士(Qualified Person),卻向當局做出虛假申報。
根據控狀,他四次向當局申報時,稱惹蘭達裏查賓第37號房子在2005年施工時,監督確保房子完全按照向當局所提交的計劃書建成,但實際上他並沒有那麽做。
兩人都已經聘請了代表律師,案件將在本月25日過堂。
非法侵占國有土地若罪成,被告將面對最高5000元的罰款,或最長六個月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根據建築管制法令,若向當局做出虛假的申報,觸犯者將可面對最高1萬元的罰款,或最長六個月的監禁,或兩者兼施。(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