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佛士教育(Raffles Education)主席兼總裁周華盛昨晚以個人名義發布文告澄清,他與妻兒並沒有被商業事務局(CAD)調查。
他是針對富商黃鴻年與印度商人在前天聯合要求召開特別股東大會的一個議案中,指他和妻子及兒子遭人到商業事務局投訴舉報。他說:“爲了避免一切疑問,我要澄清,就我所知,商業事務局沒有針對我或我的妻子或兒子進行這種調查。”
周華盛反指印度商人山塔努·普拉卡什(Shantanu Prakash)以及普拉卡什的公司Educomp Solutions,才是被印度嚴重欺詐調查局調查的對象。普拉卡什和Educomp也是印度貪汙調查局記錄的一項刑事案件的對象。
他也對爲何黃鴻年會與普拉卡什聯手感到好奇,盡管Educomp被仲裁庭判須賠償萊佛士教育約300萬新元的損失。萊佛士教育正分別在印度及新加坡對Educomp和普拉卡什采法律行動。
不過,周華盛並沒提到黃鴻年昨日(9月1日)再度發給萊佛士教育董事會的信。本報看到的信顯示,黃鴻年在該信中指出,普拉卡什告訴他,普拉卡什已經就某些與印度合資公司有關的違法交易,到商業事務局投訴周華盛夫婦和兒子以及萊佛士教育的其他董事。
黃鴻年與普拉卡什要求召開特大表決的其中一項議案,是要公司委任獨立審計師,檢討有關萊佛士教育與Educomp的合資公司的情況,以及公司董事是否有不合規的行爲導致被人向商業事務局舉報。審計師也應檢討董事會是否有遵循披露要求,董事會是否知道有關在新加坡或印度被當局調查的事,以及是否收到通知有關當局的查詢或要求協助調查的事。
在這之前,萊佛士教育董事會于上周拒絕了黃鴻年提出召開特別股東大會的要求。黃鴻年要求讓股東表決的議案,包括罷免主席兼總裁周華盛,以及委任一名獨立特別審計師,針對2018年4月發售的大約3億1815萬股附加股展開特別審計,包括周華盛認購附加股的資金來源以及董事會決定發售附加股的原因。黃鴻年也希望獨立特別審計師將針對他與周華盛于2017年10月16日簽下的手寫“協議”字條,展開評估。
萊佛士教育董事會上周拒絕召開大會的理由是,黃鴻年要求股東投票的六項決議案,都不屬于股東大會決議範圍。而且,黃鴻年是在高庭判他敗訴之後,要求召開特別股東大會。
萊佛士教育昨日披露收到黃鴻年8月31日的信時指出,信中要求開會表決的七項議案,有六項是之前已被董事會拒絕的。公司正在就黃鴻年要求開會的通知,尋求法律意見,並將在必要時進一步作出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