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轎車司機高速超車,因來不及轉換車道,他爲了閃避前方右轉的轎車,失控沖入人群,釀成一男三女受傷,其中兩人被困車底,一人左腿被碾。肇禍司機昨天被判坐牢15周和吊銷駕照四年。
被告林偉勝(譯音)面對四項控狀,包括魯莽駕駛導致他人受傷和重傷。控方以三項提控,另一項則交給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他認罪後昨天被判刑。
這起車禍發生在去年4月15日傍晚6時零8分,地點是中央林蔭道(Central Boulevard)往牛車水克羅士街(Cross Street)方向的路段。
根據案情,被告當時行駛在上述路段的右邊第二條車道,另一輛灰色轎車則在他前方。
被告當時打算超車,于是高速轉換到右邊車道。然而,他越過灰色轎車後,還來不及駛回右邊第二條車道,前方就出現另一輛藍色轎車。
兩女傷者各動三四次手術
他爲了閃避正要右轉的藍色轎車,失控沖入在紅綠燈旁等候的人群,強烈的沖力當場撞倒防撞柱,再猛撞三人才停下,造成後座男子和三名女子受傷。
男子傷勢較輕,兩名分別35歲和37歲女子則受困車底,而另一名40歲女子的左腿被碾,他們隨後送院接受治療。
35歲女子傷勢較重,她髋骨、肋骨和胫骨骨折,膝蓋韌帶也撕裂。她事後患上創傷後壓力心理障礙症,動了三次手術移除右膝的鐵片和膝蓋韌帶重建手術後,她的膝蓋運動能力仍有限,今年10月料須再動手術。
左腿被碾的女子左胫骨骨折和留下傷口,胫骨的肌肉受損,前後動了三次手術,包括皮膚移植手術。另一名37歲女子則胸部疼痛,以及右臂和膝蓋等擦傷。
時速102公裏超出限制一倍
調查顯示,被告車子當時平均時速約爲92公裏,但他隨後高速超車,並以近時速102公裏沖入人群,超出時速限制50公裏的一倍。
控方表示,當時正值傍晚下班高峰期,被告卻魯莽超速行駛,結果釀成四人受傷,籲請法官嚴懲,以儆效尤。
律師代爲求情時指,被告案發後留在現場提供援助,也及早認罪,承擔自己造成的後果。
被告聞判後,申請延遲入獄以處理工作和私事的要求獲批准,展期至下個月12日開始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