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2日訊)去年在濱海灣金融區涉及恐怖車禍的27歲男司機,被指在超車時,在170米內沖刺飙速至時速102公裏,爲閃避轎車失控往人群沖去致傷3人,他認罪後昨天遭法庭判他入獄15周,吊銷駕照4年。
法官指被告魯莽的駕駛行駛,鏟除一個防撞柱,所幸無人因此重傷不治,有必要阻懾他人魯莽行駛。
20名公衆合力擡車,解救困在車底的女郎。(檔案照)
被告林偉勝。(海峽時報)
這起車禍發生在去年4月15日傍晚6時許,地點在近中央林蔭道和濱海大道的交界處,一輛轎車失控沖上濱海灣金融中心第三大廈前的人行道,共造成4人受傷,其中兩人被困在車底。
轎車司機林偉勝(27歲)昨日面對兩項魯莽駕駛導致他人重傷和兩項魯莽駕駛導致他人受傷,控方以3項提控,余項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案情顯示,被告當時在通往克羅士街的中央林蔭道的第二條車道行駛,當他在接近交界處時,嘗試超越前方的銀色轎車。被告切換至第一車道,也是僅供右轉的車道,加速超車後,想返回第二條車道。
可是被告發現第二車道有一輛等待右轉的轎車,爲了避免撞上轎車,被告臨時往右拐,但失去控制撞上防撞柱,又闖入等待過馬路的行人中。
據庭上播放被告的行車記錄器,被告車速極快,只見行人措手不及,一臉驚恐想要逃避。
衛生科學局報告,被告當時平均時速爲每小時92公裏,但在車禍發生前一兩秒,車速卻飙升到102公裏。
報告指出,被告嘗試超車到出事僅有170米,而該路段的車速限制是50公裏,被告的速度超越了一倍。
車禍導致兩名女郎分別困在車頭及左輪和防撞杠之間,另一名女郎的左腿則是遭轎車碾過。
控方指出這是一起令人發指的車禍,危害正等著過馬路、毫無戒心的行人,也導致受害者傷勢嚴重,至今還未康複,要求法官嚴懲。
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事後沒有逃離,而第三名受害者傷勢輕微,懇求法官輕判。法官下判時說,被告惡劣的行爲,導致3名女郎受害,第一名受害者手腳和臀部有骨折,第二受害者則有可能被毀容。(人名譯音)
女郎多次動刀
至今未康複
女郎右腿骨折,多次動刀,至今還未康複,也患壓力心理障礙症,需接受輔導。
第一名受害者,臀部淤青、肋骨和膝蓋骨折,據醫療報告,受害者的膝蓋只能在45角度以內活動,需要動刀取出右膝蓋裏的鐵片,也需重建膝蓋韌帶。
事後,受害者在7月17日動刀,而截至今年8月19日,她右膝蓋的活動有
限,目前還在爲壓力心理障礙症接受心理輔導。受害者將在今年10月接受重建膝蓋韌帶的手術。
第二名受害者則是左腳骨折,前後共進行3次手術,包括皮瓣手術。第三名受害者則是手腳和臀部擦傷。
據早前報道,圍觀的公衆近百人,車禍發生後,有女郎被卷入車底,共有20人伸出援手,齊力擡車,協助女郎脫困。案發視頻顯示,協助擡車的公衆除了身穿螢光服在附近工地工作的工人,還有辦公室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