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文琪 報道
爲了降低律師事務所采納科技的門檻,律政部正在探討設立一個彙集各種法律科技解決方案的雲端平台。
有需要的律所可安全又方便地在這個平台上,找到合適、價格實惠且能“即插即用”(plug and play)的軟件,以協助律所管理核心服務、設置和協調工作流程,以及根據業務範圍提供服務配套等。
設立法律科技雲端平台是新推出的科技與創新路線圖(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 Roadmap,簡稱TIR)中的系列計劃之一。路線圖旨在推動法律界從現在到2030年的創新、科技采用與發展。
文化、社區及青年部長兼律政部第二部長唐振輝昨天在科技法律節(TechLaw.Fest)活動上推介路線圖時說,法律業受到科技顛覆已有一段時間,這個現象如今因冠病疫情加速發展,業界須掌握全球和法律業的主要趨勢,以迅速順應環境改變。
律政部將在未來幾年陸續公布有關落實路線圖各項計劃的詳情。其他計劃包括律政部與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合作制定計劃,幫助律所評估數碼能力和辨識適用的科技方案。
律師的持續專業發展課程也將包括法律科技方面的技能提升。當局也鼓勵高等學府在課程中融入更多科技元素,好讓法學生掌握相關數碼技能。
勾勒未來10年願景的路線圖也鼓勵公司內部法律團隊利用科技提高效率。
星展銀行法務、合規監管及秘書處主管林子建說,路線圖與公司內部法務的數碼轉型策略是相符的。“如金融領域的創新一樣,這個路線圖可確保公共和私人領域在采用最新法律科技方面整體同步推進。”
爲了把我國打造成全球領先的法律科技樞紐,律政部會繼續與經濟發展局和新加坡企業發展局合作,吸引國際律所和法律科技公司落戶本地。
唐振輝:科技並非取代律師角色
律政部分別在2017年和2019年推出了法律科技開創計劃(Tech Start for Law)和法律科技加速計劃(Tech-celerate for Law),以協助較小律所搭上科技列車。
唐振輝說,科技並非取代律師的角色,而是讓整個行業變得更有效率,律師就能專注在價值高的工作。
“到頭來,無論你是進行談判的交易律師,還是出庭辯護的訴訟律師,當中涉及的溝通和辯護技巧,都是(科技)不可取代的。”
立傑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兼科技、媒體與電信部主管拉紮斯(Rajesh Sreenivasan)認爲,路線圖是非常實用的指南,能協助律所規劃科技的采用。他說:“在當前的困難時期,這將幫助律所了解如何善用經費投資在法律科技方面,以獲取最大的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