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即日起,商業或工業房地産的買家和發展商,若因冠病疫情而無法履行選購權書(OTP)及買賣協議的合約責任,如無法按時支付期款,可暫時免于面對法律行動。
國家發展部昨天宣布,當局把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所涵蓋範圍擴大,除了原有的住宅房地産協議,現在也包括商業或工業房地産協議。這些改變從上周五(9日)開始生效。
政府是于今年4月生效的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爲因冠病而無法履行合約責任的情況,提供暫時免除面對法律行動的援助措施,爲期六個月。
今年5月,律政部在考慮了反饋意見後,把房屋發展商(私人發展商和建屋局)同買家的選購權書及買賣協議或購屋協議這兩類合約,納入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所涵蓋的範圍。
如今,政府進一步加強該法令所提供的援助。
國家發展部在文告中說:“我們考慮了購買者和發展商的反饋意見後,將選購權書和買賣協議合約責任暫免的援助措施,擴大至商業和工業房地産協議,以確保各方待遇平等。”
跟法令下的其他合約相同,這類合約必須是在3月25日之前簽訂,合同履行期限應在2020年2月1日或之後。買家須對發展商發出援助通知(Notification for Relief),以享有法令的援助;若發展商因冠病而無法履行任何合約責任,也可發出援助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