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寶遠東船廠經理林玮倫與兩男子涉受賄被控,林玮倫去年因違反公司行爲准則被解雇。另外,三家分包商也被控,還有一人涉僞造文件和收錢做假賬單。
吉寶遠東船廠經理與另兩名男子涉嫌受賄,三年內從三家分包商手中,收取近88萬元賄款,另有一人涉嫌僞造文件和收錢做假賬單,七人昨天全被控上庭。
根據貪汙調查局發出的文告,吉寶遠東(Keppel FELS)船廠經理林玮倫(40歲)涉嫌受賄,與另六人被控上國家法院。
吉寶企業(Keppel Corp)的子公司吉寶遠東發聲明表示,林玮倫已在去年因違反公司的行爲准則被解雇。
林玮倫被控46項抵觸防止貪汙法令,指他與Megamarine Services私人有限公司董事吳嶽榮(54歲)和Rotary Offshore Solutions私人有限公司項目總監拉賈維克拉曼(45歲)串謀受賄,在2014年至2017年間向三名分包商收取高達87萬9900元賄款,讓三名分包商換取商業利益。
吳嶽榮和拉賈維克拉曼分別面對59項和49項抵觸防止貪汙法令。吳嶽榮的控狀也指他涉嫌給拉賈維克拉曼7000元,作爲後者協助進行其他商業交易的酬勞。另外,他也被指給3W Logistics Services公司經理翁敦財(48歲)1萬5100元,作爲後者幫忙准備假發票的酬勞。
翁敦財除了涉嫌開假發票,也被指僞造文件20次,並將這些文件發給兩家分包商。他因此面對10項抵觸防止貪汙法令和20項僞造文件控狀。
另外三家涉嫌行賄的分包商是Titan Offshore Equipment私人有限公司董事龍家駿(50歲)、Spectrama Marine & Industrial Supplies私人有限公司董事吳生利(33歲)和Growa F.E.私人有限公司常務董事法庫拉(59歲)。他們分別面對七項、21項和18項抵觸防止貪汙法令。
七人中只有一人有意認罪
被控的七人中,只有吳生利有意在下個月13日認罪, 其他人則有意聘請律師,但未表態是否認罪。他們的案件分別展期至下個月4日和11日過堂。
七人目前分別以1萬元至20萬元保釋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