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貿易公司獨資經營者因非法進口肉類食品,被判罰款2萬5000元。另一家食品公司則因儲藏食物的空間衛生條件差,遭罰款1萬5000元。
67歲的楊耀新(譯音)是Yong Thor Sat貿易公司的獨資經營者,他昨天在國家法院承認觸犯衛生肉類和魚類法令(Wholesome Meat and Fish Act),被判罰款2萬5000元。
移民與關卡局和食品局昨天聯合發表文告說,移民局執法人員于去年10月30日在巴西班讓掃描站爲來自中國的40英尺集裝箱掃描時發現異樣物品,經檢查發現共有101箱非法進口的肉制産品,隨之將案件交由食品局調查。
調查發現,被告從中國非法進口共超過兩噸的肉食品,其中包括臘雞、臘鴨、鴨胗、腌火腿及罐頭香腸。
食品局強調,非法進口來源不明的食品,可構成食物安全風險。在本地,所有進口食物都須符合食品局的要求,並達到食物安全水准。唯有持照進口商可進口食物,所有貨物也必須向當局申報並附上有效的進口證件。
此外,昨天也有一家食品商Fuyen Food有限公司,因食品儲藏室衛生條件差,也沒有依照標准儲藏食品,被判罰款1萬5000元。
該公司共面對七項抵觸衛生肉類和魚類法令罪,控方以其中五項提控,余項交法官下判時一並考量。
根據食品局發出的文告,該局人員于去年11月13日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這家公司儲藏生肉的空間內處處可見蟑螂,衛生條件差,也沒有良好的儲藏習慣。
爲了公衆健康安全,當局當場將熟食丟掉,並暫時吊銷該公司的營業執照13天,確保公司采取措施改善問題。
食品局強調,食品安全人人有責,食品可能在處理過程中的任何環節受到汙染。該局會繼續保持警惕,確保監管措施到位,並對違反規定的業者處以適當懲罰。
食品局提醒所有餐飲供應商必須確保處理食物的場所清潔衛生,員工也須接受正規的食品安全管理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