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部制定法令協助無法履行合約的小型和微型企業與合約締結方重新商討條款,由于只有符合條件的企業能受惠,數名議員昨天紛紛爲業者請纓,促請政府不要把條件設得太嚴苛。
國會昨天通過冠狀病毒疾病(臨時援助措施)(第三次修正)法案,推出合約調整框架(Re-Align Framework),允許符合條件的企業重新商討特定類型合約的義務。這些公司的年營收不得超過特定頂限,也須證明收入因疫情顯著下跌,不過確切的數字日後才會公布。
議員吳順喜(義順集選區)認爲:“修正法案若要發揮作用,當局所設的收入下跌條件就不應過于保守,否則只有嚴重虧損、瀕臨清盤的公司受益。”
議員謝秉輝(荷蘭—武吉知馬集選區)則指出,即使是同個領域的企業成本和利潤也各不相同,政府不應單以年營收來規定哪些企業符合條件,應該納入其他考量,以及爲不同領域制定不一樣的條件。
對于議員的建議,文化、社區及青年部長兼律政部第二部長唐振輝保證,會盡量幫助絕大部分的小型和微型企業。
當局會以企業2019年和2020年同期的營收做比較,這樣就會清楚知道它們是受到冠病疫情的沖擊。
“我們不僅希望框架可以公平和徹底地推行,也須確保它能有效地執行。我們最不想看見的是制定了一套看似全面,涵蓋許多例外情況和類別的框架,然後發現這些設置反而阻礙它的執行。”他指出,區別同個領域的不同企業,以及領域之間的差別,將導致框架難以落實,而且人們可能質疑界限該劃在哪才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