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社區及青年部長兼律政部第二部長唐振輝說,過去兩個月所提交的援助通知數量減少。部分原因可能是不能履約的糾紛減少,也或許是由于公衆已知道有關框架的作用,可自行展開協商,不須要特地提交援助通知。
與今年5月和6月相比,過去兩個月無法履行合約的個人和中小企業,所提交的援助通知數量有所減少。
文化、社區及青年部長兼律政部第二部長唐振輝昨天(9月4日)在國會爲冠狀病毒疾病(臨時援助措施)(第二次修正)法案提出二讀時說,上述現象的部分原因可能是不能履約的糾紛減少,也或許是由于公衆已知道有關框架的作用,可自行展開協商,不須要特地提交援助通知。
他說,律政部會繼續觀察情況,看是否有必要延長這項臨時措施。法案昨天已三讀通過,這項臨時措施的當前有效日期是到10月19日。
國會今年4月緊急通過了冠病(臨時援助措施)法案,讓無法履行合約的個人和企業延後履行合約義務,接著又在6月通過修正法案,制定中小企業租戶的租金減免框架。
截至本月1日,通過律政部電子系統提呈的援助通知超過7000份,另有更多通知是親手提交的。援助通知是用于告知另一合約方,自己因疫情關系無法完成合約義務,收到通知者不能強迫對方履約,或采取法律行動如展開或繼續訴訟,而是讓雙方有時間協商。
冠病(臨時援助措施)法令做的第二次修訂,主要就一些條文作出澄清和進行技術性修改。
根據租金減免框架,合約雙方若無法就租金減免事宜達成共識,業主可申請由獨立評定員介入處理。不過,原有條文只允許評定員評斷免租資格,不能介入爲減租的實際金額定奪。
修正的法令擴大了租金減免評定員的權限,在業主和租戶無法達成協議的情況下,允許評定員根據指定因素協助厘定減免金額。
唐振輝指出,至今要求評定員介入處理的申請有近1300份,在法令生效約四個月內,近六成申請已獲得處理。
目前的法令也把政府提供的房地産稅回扣和現金補助考慮在內,規定業主把政府承擔的減免金額轉給租戶。
唐振輝答複政府國會內政及律政委員會主席穆仁理(武吉巴督區議員)的詢問時說,政府給予的房地産稅回扣總額約18億元,在“堅毅向前”預算案聲明中宣布的現金補助約爲20億元。
唐振輝說,由于政府援助是根據産業年值計算,可能與個別業主給予的租金減免額不同。維修和服務費也不包括在租金減免範圍內。另外,修訂後的法令針對有關受建築工程拖延影響的指定非建築合約,但尚未生效的條文作出澄清。
爲了避免這個非建築合約締結方解決問題的機制與其他爭議解決機制相沖突,一方根據冠病(臨時援助措施)法令提出申請後,其他合約方不可就同一事項展開法庭訴訟、仲裁或建築業付款保障法令的仲裁程序,反之亦然。暫停進行法律程序的措施將一直持續到申請得出結果,或申請被拒絕或撤回。
線上會議有效性延長至2021年6月30日
本輪修正內容還包括允許線上會議的安排繼續有效,以讓有關各方安全地處理合約事宜,即使日後安全距離措施解除。
這個允許線上會議安排的指令將在本月30日到期,而律政部有意延長至2021年6月30日。
議員維凱(三巴旺集選區)和周凱年(蔡厝港集選區)都表示線上會議安排在疫情期間給予企業和組織很大的方便,希望這項措施可以更爲長久。
唐振輝說,長遠來看,政府會研究這項措施是否有用和可行,以及是否要將它列爲更永久的措施,但個別公司和組織目前也可以把允許線上會議的安排列入章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