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裕尼集選區議員、工人黨主席林瑞蓮昨天提出動議時指出,提出檢討司法體系,並不是有影射體系殘缺無效的意圖,工人黨也認可新加坡司法體系在國內外享有的好評,但近期法庭部分裁決,包括廖文良前女傭案的發展,都突出司法制度還有改善空間。
工人黨昨天在議員動議中倡議政府多方面改善我國司法體系,並建議政府設立由最高法院法官領導的憲法委員會,以檢討體制現有程序或文化,是否阻擋了社會弱勢群體透過法律途徑伸張正義。
提出動議的是工人黨主席林瑞蓮(阿裕尼集選區),她談及貧困者在爭取公義時面對的種種阻礙。
她也指出,此時提出檢討司法體系,並不是工人黨有影射體系殘缺無效的意圖,工人黨也認可新加坡司法體系在國內外享有的好評,但近期法庭部分裁決,包括廖文良前女傭案的發展,都突出司法制度還有改善空間。
工人黨因此呼籲政府透過兩個渠道檢討司法制度,其一是在政府被賦予行政權的範圍內,探討是否采納一些工人黨的建議,改善司法程序;另外是委任憲法委員會展開外部檢討,確保我國司法體系如憲法中所列明,保障貧困人士在法律前獲公平對待,不會被錯誤定罪。
工人黨建議,該委員會應包括熟悉犯罪學以及有與貧困者接觸經驗的成員。
包括林瑞蓮與工人黨秘書長畢丹星(阿裕尼集選區)在內,七名該黨議員昨天輪流闡述論點,其中建議立法監督總檢察署起訴被告人的權力、設立非金錢保釋條件、允許被告用其他官方語言爲警方提供書面供詞,以及允許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償還罰款等。
他們也一再強調,只有公義得到彰顯,而且公衆親眼見到公義明顯伸張,才稱得上保護人民平等訴諸司法的權益。
林瑞蓮指出,貧苦者一般受生活處境所累更容易觸法,也因此更容易被懲處。她以保釋爲例指出,自己曾遇過租賃組屋居民因面對數項觸犯停車或電子公路收費條例的控狀,保釋金定在1萬元或以上。她因此詢問政府能否允許這些人以非現金的方式保釋在外。
尚穆根:考慮讓更多被告能以個人擔保保釋
針對林瑞蓮的提問,內政部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回應,目前候保法庭一方面盡量減少被告還押的時間,但另一方面也要確保被告如期出庭或接受調查。
他指出,自2018年,更多接受還押的被告已能在佩戴電子追蹤器的情況下,以款額較低的保釋金保釋在外,警方也准備考慮讓更多案件的被告能以個人擔保(personal bond)保釋。
其他議員如貝理安和嚴燕松分別建議設立獨立政府監督機構和保障外籍女傭權益。另一議員林志蔚則強調維護法治可與穩定經濟的關系。
支持林瑞蓮動議的何廷儒(盛港集選區)以華語發言,形容我國司法體系像一棟大樓,由四根頂梁柱支撐。這分別是警方與調查機構按程序的調查、總檢察署、檢察官對案件的審核、法官定罪證據標准的樹立,以及被告在庭上陳述的機會。
何廷儒指出,弱勢群體或沒有資源聘請律師,也缺乏法律知識,面對控狀時可能不知所措。同時,與檢察官不同,辯護律師往往沒有權力扣押證據,也沒有權力讓證人提交證詞,面臨“逆水行舟的處境”。
她因此建議政府透過司法體系的檢討,讓“樓房屋檐變得更寬”。她說:“我們須意識到司法體系大樓的屋檐若建得太狹窄,要進入的人會覺得門檻太高,或甚至擠不進去。久而久之,這會擴大社會的分歧。”
針對動議的辯論一直進行至接近午夜,人民行動黨議員穆仁裏(武吉巴督區)後來提出修改動議,包括刪除林瑞蓮動議要政府檢討司法制度的字眼。修改後的動議最後仍在工人黨議員的反對下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