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家商店和食肆售賣香煙給未滿20歲的顧客,被衛生科學局暫停執照,六個月內不能售賣煙草産品。
從今年起,我國吸煙的最低法定年齡已調高到20歲,到了明年,將上調至21歲。
衛生科學局昨天發文告說,從今年7月至9月,八家業者被發現違例售賣香煙給未足歲的顧客,當局已暫時吊銷它們的煙草零售執照。這些業者包括位于蔡厝港的Sin Tong Hong Eating House、金文泰西的Fresh Foods超市、三巴旺的G&G Gambas,淡濱尼的HNH和Reshmi迷你超市、宏茂橋的Happy Grocer Trading、武吉巴督的Superluck食閣,以及榜鵝的U Stars超市。
當局提醒,持煙草零售執照的業者都應提醒員工確定顧客的年齡,在售賣煙草産品前,應查看對方的身份證或任何有照片的證件。
根據煙草(廣告與銷售控制)法令,售賣香煙給未滿20歲者是犯法的。初犯可被判罰款最高5000元,並暫時吊銷煙草零售執照六個月。重犯者可面對最高一萬元罰款,執照也會被撤銷。
業者若售賣香煙給未滿12歲,或身穿校服且未滿法定年齡的顧客,即使是初犯,也會立刻被撤銷執照。
從2015年至今年9月,衛生科學局已暫停110個執照,撤銷16個執照。任何人若售賣煙草産品給未滿法定年齡的顧客,一旦罪成,也無法再申請煙草零售執照。
公衆可上衛生科學局網站(www.hsa.gov.sg)查看被撤銷或暫時吊銷執照的香煙零售商名單。當局也鼓勵公衆撥打煙草管制單位的熱線66842036,或66842037,或上網go.gov.sg/reporttobaccooffences舉報違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