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交通部指出,當期限一到,馬國又決定不繼續執行新隆高鐵計劃,馬方得按約定賠償新加坡爲履行協定義務而承擔的成本。
針對有馬來西亞媒體報道指馬國政府決定自己興建高鐵,我國交通部重申,新加坡—吉隆坡高鐵項目對新馬兩國都有利,因此會盡最大努力在今年底期限之前,與馬國政府完成磋商。
然而,當期限一到,馬國又決定不繼續執行新隆高鐵計劃,馬方得按約定賠償新加坡爲履行協定義務而承擔的成本。
馬國網絡媒體“自由今日大馬”(Free Malaysia Today)昨天引述兩名知情人士稱,馬方將獨自恢複高鐵計劃,即不再與新加坡合作,新計劃將把以吉隆坡爲出發點的高鐵終站設在柔佛州新山,而不是新加坡。
他們也稱,馬國政府已通知新加坡當局有關這項改變。
新加坡交通部昨天受詢時指出,馬國政府在高鐵計劃展延期間,曾對項目提出一些修改建議,而我國也“本著善意與馬來西亞討論這些建議”。
新加坡仍認爲高鐵項目對兩國都有利
交通部說:“新加坡仍認爲高鐵項目對兩國都有利,並會繼續全力履行高鐵雙邊協定規定的義務。我們將盡最大努力,在2020年12月31日前與馬來西亞完成討論。”
新馬兩國是在2016年12月簽署新隆高鐵雙邊協定,全長350公裏的新隆高鐵,最初原定2026年底投入運作。
不過,馬國政權2018年更替後,當時的希盟政府與我國政府協議將高鐵計劃擱置兩年。馬國今年5月再次要求展期,新加坡也同意最後一次延長期限,將項目延後七個月至12月31日啓動。
我國交通部昨天指出,兩國當年簽署的雙邊協定,是一份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協定,至今仍然有效。
交通部也強調,當期限一到,馬國又決定不繼續執行新隆高鐵計劃,馬方得按約定,賠償新加坡爲履行協定義務而承擔的成本。
前基礎建設統籌部長兼交通部長許文遠2018年7月曾在國會上披露,新加坡爲新隆高鐵投入的費用當時已達2億5600萬元,到2018年底或達3億元。
馬來西亞已爲第一次展延向我國賠償1500萬新元作爲延期費。
“自由今日大馬”引述的其中一名知情人士稱,把新加坡排除在外,將令兩國關系變得複雜。他說:“當初希盟政府考慮取消計劃時,新加坡就已表明立場。對于納稅人來說,這是一個很高的代價。”
“自由今日大馬”引述的兩名知情人士都抨擊馬國政府的最新決定。其中一人稱這將令人質疑此大型計劃是否能持續發展。
他說:“新隆高鐵一直被視爲是重大變革,因爲它讓從吉隆坡到新加坡的通行時間只需90分鍾。往返新隆兩地是世界上最繁忙的航空路線之一,因此,在鐵路銜接方面同樣有需求。至于往返吉隆坡和新山,目前已有國內航班及南北大道。”
他補充,馬國的電動火車預計在2022年連接整個西海岸,包括以時速160公裏從吉隆坡通往新山。“一旦這兩項計劃(包括新隆高鐵)完成,我們將有兩條鐵路連接吉隆坡和新山。這是多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