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歲的他終於結婚,妻子是小他25歲的學生。
沒有人覺得太過驚訝,因為那時金士傑。篤信「到底是誰規定人一定要怎樣活」,徹底地忠於自己的困惑,也忠於自己獨立的思考。他是《楚喬傳》里的老太爺宇文席,但他更應該被記住的名字是:金士傑。
如果沒有他,《楚喬傳》在豆瓣可能連5.5的評分都到不了。
出演席老太爺宇文席,抖個眉毛都能讓司馬不寒而慄。
今天微博熱搜榜上的「趙麗穎PK金士傑」,論演技,小編總覺金士傑是分分鐘勝出。
金士傑是《暗戀桃花源》中的「江濱柳」,
那年林青霞梳著麻花辮演他的雲之凡;
是《我可能不會愛你》里的白叔,
是他說:擁有可能就是失去的開始;
在《剩者為王》里他一段訴說父親心聲的長鏡頭,
不僅聽哭了舒淇,
也感動了看電影的所有人;
一段5分鐘的獨白,讓這部電影免於年度爛片實力選手之列。每一句台詞由他說來,不動聲色,在回過神來的時候,才發現早已淚流滿面。
金士傑幾乎演了一輩子的配角。
卻往往可以靠那幾分鐘,讓一部爛片回到及格線上。
15年出演《師傅》,他拿下了北影節的最佳男配角,而蔣雯麗廖凡,都僅僅是提名而已。圈內人評價他「連抬頭紋都有戲」。
2011年,金士傑獲金鐘獎戲劇男主角提名,結果潘瑋柏爆冷折冠,全場譁然。更有人直接說:「金老師用眉毛也能贏你。」
潘瑋柏倒也很老實:「用汗毛就行。」
電影《繡春刀》中,金士傑飾演的魏忠賢潰敗時,短短几瞬,卻出現了若干個不同層次的神情。這便是金士傑最可怕的地方,演技稍稍一露,便已讓人目眩。
金士傑可能拍過爛戲,畢竟要生活,但是很少有爛角色。
商業片是為了賺奶粉錢,話劇才是他真正的舞台。他從來就很清楚。賴聲川叫他「台灣現代劇場的開拓者」,這稱呼不是白來的。
64歲的他,皮膚鬆弛,抬頭紋扎的晃人眼。但在司馬的心裡,他永遠都是一個不一樣的文藝青年。
文藝可以只是閒時的玩樂愛好,
只是一時的興之所至,興致散了,
便回到現實生活的庇護中,
金士傑卻一直留在了話劇世界裡。
金士傑最著名的角色,是《暗戀桃花源》里的「永遠的江濱柳」。
江濱柳與女主角雲之凡因戰亂離散,40年後,江濱柳病危時才得以再次相見。
大陸、台灣、一生、命運都在這個劇里。幾乎用了一輩子去探尋自己的內心世界,可以說,戲裡戲外都含著他的本色。
金士傑是在眷村長大。
1949年國民黨各軍種部隊、單位進駐台灣,政府用竹籬笆圍起一個個「城中村」,與台灣本地相互隔絕。這些「城中村」就是眷村。而他們是台灣的「外省人」,是一個沒有祖墳的族群,有種與生俱來的悲劇性。
他小時候常在眷村大海邊獨游,去亂葬崗上看書。大海讓他從小就感覺到死亡近在咫尺,深不可測。
在屏東農專畜牧科畢業,當完兵後,他去牧場養豬。
那時他就是所謂的文藝青年,酷愛電影和讀書,天天混在書店,「哲學的、文藝的、心理學的、社會學的,他全都愛看,全都涉獵。
「年輕時還有段時間差點想出家」。
所以,他養豬場跑到了台北,冒冒失失地。
一邊干苦力活搬貨賺生計,一邊搞從小的志業:說個故事或寫個故事……
「那年我27歲。
悶熱的倉庫里搬貨點貨,晚上睡在還有其它人等的宿舍里,下班時間他們拌嘴、打牌、喝酒、看電視,我不理人不管事,白紙攤開埋頭寫我的。
一輩子沒上過一堂編劇課,又自視甚高,我下筆很慢,小宿舍里折騰前後整整十個月,生下第一個孩子《演出》。
那時期的台灣,正值經濟迅速發展,人們心態和我們現在類似,所有人都只想著一件事,那就是賺錢。
當所有人都忙著掙錢,忙著出名時,他卻慢悠悠地幹著「閒事」。
金士傑和志同道合的朋友們,開起了劇場,劇團叫「蘭陵劇坊」。
當年的「蘭陵劇坊」有多火,也就是盜版碟都賣瘋掉了。
但很少有人知道,在經營蘭陵劇坊期間,金士傑差點就窮到吃不起飯——是真窮,非常窮。
當發現朋友李昂家經常有剩飯,他提出要來吃剩飯,還提前說好規矩:只吃剩飯,不能因為他來而故意加菜;
於是金士傑還真的過起了去李昂家吃剩飯的日子。
那時,大家都窮得非常徹底,但都敢讓自己那麼窮。不沖票房來,只為自己的理想。
這種窮的生活是經過自己審視的,金士傑是打心底想過這樣的生活。
我深深知道我們在幹什麼,我們在做很重要的事情,我們把我們的頭腦,我們的智慧我們的創作,拿出來給這個社會給這些人群,我們做的事情太重要了,以至於我們沒有那個閒工夫賺那個閒錢。
所以,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個窮不是窮,而是富,不是缺,而是足。
在一個物慾橫流,快速變化的社會裡,
他還真敢讓自己徹底地窮,徹底地慢下來。
有一回,
導演陳國富在街上看到他騎自行車,
說:「我覺得你那個速度太驕傲了。」
1978年,劇場的《荷珠新配》一舉成功,和《戀愛的犀牛》一樣,成了台灣大學生最喜歡搬演的戲劇。
演員在台前迎接鮮花掌聲,金士傑卻獨自躲進房間落淚。
因為他覺得,舞台劇玩的就是十年寒窗,成功不趕時間。
一個人的成功還是應該一步一步走過來。
我比較迷信十年寒窗,不喜歡在剛起步時就得到太多榮耀,因為這個社會很便宜,有時候一個偶像『嘣』地冒出來,他值嗎?他該嗎?
假如一不小心你自己變成那個角色,我想的是,頭腦清醒點吧,那是命運在玩你。
當觀眾對蘭陵劇團非常期待,希望他們能繼續推出作品時候,金士傑:偏偏不。
被人奉為「文化導師」或什麼,那都不是我要的;
就如同我愛讀書,只為求知本身,不為其他;
想過出家,也只因渴望更深層次的探求。
如果說我的作品帶動了當時的劇運,那是不小心的。
「我只願自娛,然後娛人。」
到底是誰規定人一定要怎樣活。
因為他一直對整套社會規則存疑,
金士傑曾經是堅決的不婚主義者,
可2009年,57歲的金士傑卻突然結婚了。
而後,花甲之年,他有了一對龍鳳胎。
「婚姻是我在年紀大一點時逐漸調整的思想。」
妻子是他曾經的學生塗谷平結婚,
他兩人相差25歲。
當上奶爸,常年騎自行車的他終於買上了車,為的不過是工作結束能早點回家抱小孩。
「有了孩子之後,確實有很大的震撼,這是人世間極美好的事情,心裡甜美,不知不覺總是笑,我現在想起這事情,感覺上,是因為我對這個世界有了更大的痛癢感。」
今年5月,在董卿主持的《朗讀上》,他朗讀了自己曾出演過的話劇,聽得董卿從頭哭到尾。
這是一段關於家庭的文字。點開,你會有所收穫。
徹底地忠於自己的困惑,也忠於自己獨立的思考。
當思索至社會是無聊的,他便會去反抗,而非違心地妥協。
當思索至成功是虛無的,他便會離開,而非順勢而為。
當思索至人是大自然的一個元素,他也無懼推翻以前的自己。
這就是金士傑。
金士傑一直在探索,而他的這種探索似乎讓他總是比別人慢一點「得到」,比如老來得子。
有人問:是否遺憾這種歡樂來得太遲。他答:
「生活中各種東西多少都要嘗試,你得對人世間很重要的情感,包括親情也好,愛情也罷,健康、財富等,都有一個基礎的經歷(才行)。你要吃過苦,也犯過錯誤;要很有品德,也偏離過、迷失過。」
對於生命,我願意他提早發生,但是我又不願意撤銷原案。
文 / 有束光(ID:onelight01)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