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昨天發文告說,與現有計劃不同的是,冠病疫情複蘇補貼計劃是針對較低收入家庭,以及因疫情導致收入受較大影響的員工和自雇者。
從明年1月18日起,中低收入員工和自雇人士可通過冠病疫情複蘇補貼計劃申請多達三個月的補貼,符合條件者每個月可獲得最多500元或700元。
政府在這之前已推出多項援助配套和就業計劃,但考慮到冠病疫情對不少國人的生計造成長遠影響,因此決定另外推出冠病疫情複蘇補貼(COVID-19 Recovery Grant),爲失業或收入受影響的中低收入者提供更多援助。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昨天(12月16日)發文告說明計劃詳情。
因疫情失業或強制連續拿至少三個月無薪假的員工,可申請長達三個月、每月最多700元的補貼。遭連續三個月平均減薪至少50%的員工,或是淨營業收入連續三個月平均減少至少50%的自雇人士,則可申請長達三個月、每月最多500元的補貼。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長兼衛生部第二部長馬善高在面簿貼文說,2020年對不少國人來說是極具挑戰的一年,雖然政府努力支持國人度過這場危機,但疫情對經濟的影響預計會持續好一陣子,因此政府會繼續爲最需要幫助的人提供針對性援助。“就讓我們繼續守望相助,從這場危機中變得更加強大。”
政府早前通過冠病疫情薪金補貼和自雇人士收入補貼計劃(SIRS),爲受疫情影響的國人提供援助。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指出,與現有計劃不同的是,新計劃針對較低收入家庭以及因疫情導致收入受較大影響的員工和自雇者。
欲申請援助者的生計困境,須是發生在1月23日之後,即本地出現首起冠病確診病例後,並且情況持續至提出申請當天。
申請者疫情前家庭月入不能超過7800元
申請者的家庭月入在疫情前不能超過7800元,或人均月入不超過2600元;也須在去年1月至今年12月這段期間工作至少六個月。自雇人士也須申報過淨營業收入才能申請。
另外,申請者也須證明之前嘗試通過職業前程配對網站或技能創前程個人資源庫等平台,申請工作或提升技能,或是參加過勞動力發展局等機構的面試或職業指導。
申請者可從明年1月18日至12月31日上網go.gov.sg/CRG查詢並辦理申請。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提醒公衆應提前准備好須提交的文件,但也不必急著提出申請。
需協助的公衆可撥打ComCare熱線1800-2220000,或電郵[email protected],或到社會服務中心辦理申請。
原本從事生産業的謝仁光(42歲),合約今年7月到期後便找不到新工作,一家三口目前主要靠妻子的收入過活。
“妻子只賺2000多元,我偶爾會打些零工,一家人縮緊腰帶勉強還算過得去。若能申請到補貼當然最好,至少能支付幾個月的買菜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