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推行綠色發展藍圖是個及時的舉措,不過推動電動車的計劃仍需更多具體細節,也有議員呼籲政府立法爲次森林提供更多保障。
工人黨議員陳立峰(後港區)昨天(2月25日)在國會參與新財年政府財政政策辯論時說,單單在全島增設6萬個充電點並不足以推動人們采用電動車,政府須明確列出與電動車相關舉措的細節。
其中包括電動車充電點是否都是快充設施,而隨著充電技術不斷改善,不同電動車的充電設備也可能影響充電點的效率。
他說:“快充設施是否能讓車主在一小時內完成充電,而非八或12個小時?即便充電時間能縮短至半小時或一小時,已習慣只花五到10分鍾添油的消費者是否會認爲這個方式太慢和不方便?”
陳立峰也提問,現有的住宅區和商業區停車場的設計是否能夠容納更多充電點等,以免未來更多人改用電動車後會造成停車場的充電設施過于擁擠。
議員安迪(碧山—大巴窯集選區)籲請政府同電單車車商和制造商合作,讓送餐員以更容易負擔的價格購買電動電單車,同時也和出租電動車輛的公司合作,讓租用成本與汽油驅動車輛相近及更經濟實惠。
加強樹林與公園管制
除了推動電動車,陳立峰也籲請政府立法保護更多的次森林。他指出,目前不是列爲生態公園的次森林可能會被清除來進行土地開發,立法將能爲這些次森林制定與公共公園一樣的更嚴格條規和處罰。“立法將能向承包商、政府部門和法定機構等發出明確信號,破壞樹林地區是要付出代價的。”
議員蘇慧敏(馬西嶺—油池集選區)則籲請政府加強公園和其中設施的安全,包括篩選合適的樹木和植物品種,並種植在遠離人流密集處,以及采納嚴格制度定期檢查樹木的健康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