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培賢 報道
女傭清晨忙著洗衣服,沒叫醒雇主的兒子,女雇主發怒甩女傭耳光,導致女傭左耳聽力失常超過半年。
女傭報警後,女雇主伽耶特麗(Gayathri Iyer,51歲)被控四項蓄意傷害30歲緬甸籍女傭的罪名。她不認罪,經由審訊後,法官昨天做出裁決,判她其中兩項罪名成立。
庭上揭露,伽耶特麗的丈夫案發時是某家跨國食品集團的高層,兩人育有一對兒女,當時一家人住在丹戎禺某棟沿岸的高檔公寓內。
受害女傭是在2017年6月28日開始爲雇主一家工作。她在2017年12月12日離家出走,到警局報案,稱女雇主長期虐待她。
未叫雇主兒子起床
女傭遭怒掴數巴掌
女傭在報案時說,她只記得女雇主對她動手其中四次的細節,第一次是在她開工三天後掴了她一巴掌,第二次在同年10月,因爲她不會炒印度菜,女雇主就用炒菜鍋砸她後腦勺。
女傭說,女雇主也在同年10月27日,因爲不滿她稱呼女雇主的方式,狠狠打了她的肩膀。女雇主最後一次對她動手是在同年12月7日。
根據女傭的說法,女雇主的兒子當時是國民服役人員,雖然不必留宿軍營,但每天早上6時45分就得報到,女雇主因此命令女傭每天清晨5時45分就把兒子叫醒。
12月7日當天,女傭說她醒來後在自己的廁所內洗衣服,女雇主當天爲了趕著搭飛機出國,因此也已經起床。
女傭說,在5時40分左右,女雇主突然從廚房大喊,問她爲什麽沒有叫醒兒子,要她到廚房解釋。
女傭逃離報警
醫生確認左耳聽力失常
但是,到了廚房後,女傭稱女雇主二話不說,打了她左耳兩巴掌,右耳也挨了一巴掌。女傭說她當時左耳很痛,開始聽不到聲音。
數天後,她趁沒人在家時決定逃走。
警員在女傭報案當天將她帶到醫院驗傷,醫生確認她左耳聽力失常。
控方指出,女傭在接下來的半年多繼續到醫院複診,直到2018年9月5日才被診斷恢複了聽力。
被告否認女傭的指控。辯方律師稱,女傭的手腳不幹淨,曾經多次偷女雇主一家人的東西。
根據男雇主的說法,女傭在離家出走的前一天,偷了女雇主女兒的指甲油,男雇主發現後苦口婆心地勸導她,說若她再繼續偷下去,他只好報警。
男雇主說,女傭當時說要換雇主,但男雇主說要女傭等女雇主回國後再商量,結果她隔天就不見蹤影。
律師認爲,女傭因爲擔心雇主一家報警,才會故意誣陷女雇主。
法官:稱女雇主長期虐待
女傭未提供足夠證據
法官昨天做出裁決時表示,任何指控都必須有足夠的證據支撐,單憑女傭一面之詞並不足以裁定女雇主的罪名。
法官指出,雖然女傭說她長期遭女雇主虐待,但並沒有提供足夠的證據,例如拍下傷勢的照片,或告訴其他人她受到虐待的情況。而且,她沒有被強行拘禁,有能力隨時逃走,長期遭虐待的說法難以令人信服。
但是,她在“第三次”被打時,有拍下肩膀的傷勢,而且在“第四次”被打時,的確有醫生證明她當時喪失了部分聽力。
法官認爲,辯方指女傭誣陷雇主的說法不合邏輯,女傭若真的是因爲擔心偷東西遭舉報,更不可能在離家出走後反而“自投羅網”跑到警局。
法官表示,雖然被告一家的許多說法同樣並不太確鑿,但不代表女傭所說的一切就一定是事實,因此只判被告兩項罪名成立。
案件已展期到3月17日過堂,控辯雙方到時將針對刑罰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