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加坡的《所得稅法》,所有在新加坡進行貿易或業務的公司都需要每年通過所得稅申報表格(Form C-S或Form C)向新加坡稅務局申報其收入情況。然而,很多人都不知道這兩種報稅表格適用于不同規模的公司,其符合條件和所需文件也是不同的。今天,就讓智霖姐爲大家介紹一下兩者表格的不同之處。
Form C-S和Form C
新加坡有兩種類型的所得稅申報表,分別是Form C-S和Form C。Form C-S和Form C是公司申報實際收入的申報表,公司必須確保正確完整地填寫申報表,並對公司的收入進行全面真實的記錄。即使公司正處于虧損狀態,公司也讓然需要提交Form C-S或Form C。
Form C-S – 簡化版稅務申報表
爲了簡化小型企業的稅務申報程序,新加坡稅務局從2012估稅年開始推出了Form C-S報稅表– 一個簡化至三頁的所得稅申報表,讓符合資格的小型企業向稅務局申報他們的收入。
簡化版的Form C-S只包括:
1. 公司符合資格的聲明
2. 稅收調節的信息;以及
3. 財務賬目的信息。
另外,符合Form C-S資格的小公司無需提交任何證明文件,除非稅務局有特別要求。除了需要填寫的表格欄目更少之外,小型企業也不需要提交財務報表和稅務計算,因爲基本的稅務和財務信息必須在Form C-S中聲明。但是,一旦稅務局要求,公司則必須准備這些財務報表和稅務計算並提交給稅務局。
符合申報Form C-S的條件
從2017估稅年開始,如果符合以下所有條件,公司將有資格提交Form C-S:
1. 公司必須在新加坡注冊成立;
2. 公司的年收入必須是500萬新幣或以下;
3. 公司以17%的現行公司稅稅率計算應納稅收入;以及
4. 公司在估稅年中沒有申請以下計劃或政策:
a. 該年度資本減免/損失的結轉
b. 集體估稅扣稅制度
c. 投資津貼
d. 海外稅收抵免和從源扣繳稅款
Form C
根據稅務局的規定,如果公司不符合提交FORM C-S的資格,則必須要提交Form C進行稅務申報。提交Form C時,公司也需要一同提交財務報表、稅務計算和證明文件。
獲取Form C-S或Form C
稅務局將于公司成立之後的第二年開始,每年5月前向公司發送一份Form C-S或Form C的電子申報通知信。公司必須在財政年度結束後的第二年11月30日前提交所得稅申報表(Form C-S或Form C),如果是網上電子申報,截止日期爲12月15日。
簽署Form C-S或Form C
公司授權的任何人都可以簽署Form C-S或Form C,但是,公司的董事或主要負責人仍要需要對公司的稅務事宜負責。
申報截止日期
申報方式
截止日期
網上電子申報(推薦)
12月15日
實體表格申報
11月30日
未能按時提交Form C-S或Form C
如果公司在截止日期前未提交Form C-S或Form C,則稅務局會根據對公司收入的估算發出評估通知書。如果公司不同意稅務局的評估,須在兩個月內通過稅務局提交異議通知。既然公司反對稅務評估,該評估稅也必須在評估通知書之日起一個月內支付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