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1日訊)女傭上門工作3個月,腹中胎兒已經4個月大,鋼琴老師怒退還女傭,卻被告知不僅得支付女傭回程機票和薪水,還得支付另請女傭的費用,女雇主不滿:“我何錯之有,爲何要承擔這些額外費用?”
《聯合晚報》報道,全職鋼琴教師傅太太(42歲)育有8歲女兒,她平時忙于工作,因此決定聘請女傭分擔家務。
她聯系中介公司後,今年1月15日就決定女傭人選,但由于緬甸籍女傭家中剛好在辦喪事,所以女傭遲至1月29日才來上班。
請到有身孕的女傭,中介公司又不負責,女雇主傅太太不滿花冤枉錢。
傅太太說,自己偶爾對女傭的表現有些不滿意,但大致上覺得還可以。
今年4月初,女傭突然向傅太太說,自己肚子不舒服。豈料半個月後,女傭突然說自己不能留下來工作了。
當時,她請傅太太別生氣,隨即拿出驗孕棒,說自己懷孕了。
傅太太吃了一驚,還以爲女傭是休息日在外交了男友,于是馬上打電話給中介公司。
公司請她帶女傭去做孕檢,這才發現女傭已經懷孕17個星期,顯然女傭早在來新前就已經懷孕。
不過,傅太太稱中介公司不願對此負責,只肯答應她若要另請女傭,公司可給予100元(約300令吉)手續費折扣,但卻要額外支付700多元(約2100令吉),讓她難以接受和大感冤枉,她認爲中介公司應免費爲她更換新女傭。
“帶女傭孕檢就花了300多元(約900令吉)。決定要送女傭回國前,她也一直住在我們家近一個月,但我們不敢讓她幹粗重活,只請她簡單掃掃地之類的。加上女傭返鄉的機票,額外支出不少。”
傅太太認爲雇主權益沒被保護,她稱這類的責任,不應該由雇主承擔。
中介公司喊冤指醫生都沒檢查出來,“這怎麽能怪我們!”
女傭中介公司陳姓經理說,公司嚴格遵照各項條例,並有爲女傭進行體檢,但醫療報告確實沒寫明女傭已經懷孕。
她說,過後負責爲女傭進行體檢的診所向該公司解釋,可能因女傭體檢時正處于懷孕初期階段,因此各項檢查都沒能查出。
“過去一年我們也試過發現有女傭已懷孕,就把她們送返回國。若我們知道女傭有身孕,肯定不會介紹給顧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