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酒後求歡遭女友拒絕,竟將她反鎖房內,抓她的頭撞牆還暴打她致滿臉血,尾指和臉部多處骨折。
被告張順傑(左)與受害人林恩惠。(海峽時報)
這起案件發生在2017年8月27日淩晨2時至4時,案發時,被告張順傑(35歲)是一名代班的家庭醫生,他不承認蓄意重傷和非法禁锢前女友林恩惠(27歲,撰稿人),稱案發當時喝醉,不記得具體情況。控方暫且擱下3項蓄意傷人的控狀,昨日(11月4日)針對一項蓄意重傷和非法禁锢的罪狀展開審訊。
根據控方開庭陳詞,警方接獲被告父親的通報,指被告和林恩惠吵架,警方抵達後聽見上鎖的房門傳來女性的尖叫聲。
警方敲門得不到回應,認爲林惠恩有生命危險便破門而入,發現林惠恩哭著蹲坐在房間角落,滿臉都是血,之後被送往新加坡綜合醫院治療,入院共21天。
被告日飲12瓶酒 曾因醉酒被開除
被告今早(11月5日)被爆三年前開始每天可喝高達12瓶酒,還曾兩度因醉酒上班而被開除。
控方今早傳召心理衛生學院的精神科醫生供證,他透露,被告曾告訴他自己從18歲就開始喝酒,大約在2016年開始,每天會在家喝大約6至12瓶酒,還曾兩度因醉酒上班被開除,第一次是在鷹閣醫院急診部任職,當時他醉醺醺地上班而遭到開除,第二次則是發生在越南的國際緊急救援中心。
被告也曾透露,喝醉時會出現暴力傾向,也曾對其他前女友使用暴力。每當他感覺到戀情開始淡化後,他就會感到嫉妒和憤怒,並會對她們動粗。
不過,精神科醫生認爲,雖然被告案發時喝酒了,但並沒有醉到出現“酒後失憶”(alcohol blackout)。
他指出,被告還能開車回家,而且還記得曾在車上發生的一些性行爲,甚至能從停車場走回住家,指被告當時仍有意識,因此認爲他的病情和他的罪行沒有直接的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