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2日訊)牧牛人因急著籌錢還債,竟萌生歪念,上網物色性服務後越堤嫖妓,之後亮刀劫財!
在大馬以牧牛爲業的男子是史蒂芬拉吉(29歲),被劫的妓女則來自中國。
被告在今年6月犯案,他在酒店和妓女翻雲覆雨後,亮出17公分長刀搶走女郎總值近3500元(1萬零50令吉)財物,認罪後被判坐牢三年又三個月和鞭12下。
被告面對三項控狀,包括搶劫、刑事恐嚇和觸犯雜項(公共秩序和滋擾)法令。控方以其中一項提控,余項交給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被告與妓女到芽籠22巷酒店開房,結果持刀搶劫妓女財物。(檔案照)
這起事件發生在今年6月9日晚上10時許,地點是芽籠22巷的明華酒店。
根據案情,被告事發前急需籌錢還債,竟萌生打搶妓女的念頭,便通過網上的性服務聯系中介,約好在案發當晚9時到上述酒店進行肉體交易。
被告按時來到酒店客房,男子支付100元(300令吉)後便行魚水之歡。
女子完事後到廁所梳洗,被告趁她不備時從背包取出一把17公分長刀,闖進廁所一把抓著她的手臂,將她拉到床上,接著拿著刀對她說“甜心,把錢拿來”。
爲防止受害女子逃跑和求救,被告也切斷客房的電話線,並以肉身擋門。
女子當場嚇壞,乖乖交出包包裏的財物,包括一台價值1400元(4200令吉)手機,以及新元、人民幣、文萊幣、令吉和美元等國家貨幣,財物總值大約是3465元。
被告得逞後轉身離開,走前還做出“噓”的手勢警告女子別做聲,後者事後拿出備用手機報警。
受害女子以爲有生意上門,沒想到頭來人財兩失,被告財色兼收,但最終還是逃不過法律制裁。
警方也在嫌犯身上起獲大筆現金。(檔案照)
搶劫後躲四星級酒店
被告事後持刀闖進四公裏遠的四星級酒店匿藏,警方順藤摸瓜在短短六小時內上門抓人。
被告在芽籠22巷的明華酒店幹案一小時後,直接跑到約四公裏外、約15分鍾車程的仰光路(Rangoon Road),躲進一家四星級酒店。他當時拿著刀和指節銅套(knuckle duster)闖入該酒店,對一名32歲女郎造成恐慌。
《聯合晚報》記者案發後曾走訪明華酒店,發現酒店內設有至少五台電眼,其中一台對准出入口,相信拍到被告的樣子。
警方隨後根據線索,一路查到酒店,並于案發六小時後迅速破案捉人,起回現金、手機、刀子和背包。
法官從輕發落
母親患癌,姐夫離世,家裏只剩身懷六甲的姐姐,被告希望法官網開一面望,讓他早日回鄉陪伴家人。
被告求情時說,他在馬國的母親患癌,姐夫也已離世,家裏只剩一名懷孕的姐姐,因而希望法官從輕發落,讓他盡早回家陪伴家人。
根據法律,搶劫一旦罪成,且幹案事件介于晚上7時至淩晨7時,將被判三年至14年監禁,以及至少12下鞭刑。法官最後判他坐牢三年又三個月和12下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