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勇良點燃挂在組屋外的國旗,結果火花飛散而下,其他樓層的國旗也遭殃,共七面國旗被燒毀。 (檔案示意圖)
被控3罪
(新加坡18日訊)聲稱從小遭父親虐待,26歲男子一感到有壓力就會“玩火”燒東西。某次他通宵喝酒後回家,竟點燃挂在13樓組屋外牆的國旗,結果火花往下掉,共七面國旗遭燒毀。
被告黃勇良(譯音)被控三項惡作劇縱火控狀,控方以其中一項提控,余項交給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根據案情,被告去年8月3日晚上到酒吧喝酒,隔天清晨5時許才坐私召車回家。
他隨後抵達兀蘭彎(Woodlands Crescent)組屋的13樓單位外後,打算抽個煙,于是拿出打火機。豈料他這時剛好看到組屋外牆挂著的國旗,竟突然萌起歪念,直接用打火機點燃一面國旗。
國旗瞬間被火吞噬,帶有火花的碎布從13樓飛墜而下,結果挂在樓下的其他國旗也遭殃,共七面國旗被燒毀。
另外,被告當天清晨還點燃了報紙、紙皮和電閘,某次更在鐵制的工地路障放火,導致貼在路障上的告示貼紙被燒毀。
他的律師代爲求情時指,被告六歲時父母離異,他從小遭父親虐待,後來一旦感到壓力,就會焚燒物品,心理衛生學院報告也顯示他有“放火”的傾向,懇請法官判他坐牢三個月就好。
控方則指出,被告並沒患上縱火癖(pyromania),他當時嚴重喝醉,因此醉酒才是主要的導因。他燃燒國旗的舉止可能造成他人不安,火花從13樓飛散下樓,恐造成更嚴重的火患,籲請法官判他坐牢六個月。
法官表示需要時間考慮刑罰,案展7月27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