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還阿窿債,男子和同夥持刀洗劫洋房,搜刮時發現屋內有兩姐弟,先將弟弟割傷綁在廁所內,再將姐姐扔上床非禮,然後帶上財物潛逃泰國。
被告王鼎興(44歲)前天承認各1項破門行竊傷人、搶劫,以及非禮罪名,其余一項破門行竊傷人的罪名交由法官考慮後,被判入獄6年以及鞭刑9下。
根據案情,當年30歲的被告因爲欠下阿窿債,在2008年3月3日早上11時,約了小4歲的同夥蔡艾迪一起闖洋房偷竊。由于同夥同樣欠下阿窿債,沒多想就答應。
兩人先是准備幹案用具,找來了裝贓物的包包、手套、面具、螺絲起子、深色衣服,當天下午3時10分就全副武裝開車到了一處私宅區,挑好一棟洋房後下手。
當時一對20歲和19歲的姐弟在家,房裏的弟弟察覺有人後想要查看,被告則掏出美工刀埋伏在走廊,見到弟弟走出來後立刻對他動手。
兩人肉身相搏,從走廊一路打到姐姐的房間,弟弟死命抓住被告握著美工刀的手,結果流了不少血。
糾纏中,被告將弟弟壓在地上,還要嚇得躲在一旁的姐姐找膠帶給他,姐姐擔心他會傷害弟弟,只能乖乖就範。
被告將兩姐弟的雙手綁起來後,開始在姐姐房間內搜刮財物。但沒找到值錢的東西,于是又將兩人押到弟弟的房間,並搜出了價值200元(約600令吉)的手表和50元(150令吉)現金。
他接著將弟弟綁在走廊的廁所裏,然後把姐姐帶到主人房裏一逞獸行,最後才帶著財物離開,並隨後逃往泰國。(人名譯音)
被告用膠帶把兩姐弟綁起來後再非禮姐姐。(檔案示意圖)
被告用膠帶把兩姐弟綁起來後再非禮姐姐。(檔案示意圖)
得知屋內有人
同夥嚇得跳窗逃
同夥得知有人在屋內,嚇得跳窗逃,事後判入獄打鞭。
被告和同夥在闖進上述洋房前,先是潛入隔壁的一棟洋房,裏面雖然沒有人,但也沒有太多貴重物品,被告只把在一樓找到的美工刀收進了褲袋裏。
他們後來發現兩棟洋房的二樓相連,因此決定換目標,隨後通過窗口爬進了涉事洋房的主人房內,搜刮了總值3700元(1萬1100令吉)的財物。
兩人接著兵分兩路,同夥經過一間房間時發現竟然有人在家,嚇得驚慌失措,立刻從二樓爬窗逃走,結果失足踩穿雨蓬,掉在了地上,進而驚動了屋裏的人。
同夥在2008年5月已經認罪,被判坐牢4年及鞭刑6下。
爲兒“當好榜樣”
潛逃13年後自首
內疚想要爲兒子“當好榜樣”,被告潛逃泰國13年後自首;他也想對受害者及家人道歉,並表示當年並非存心傷害人。。
事發隔天,被告買了機票飛往泰國,潛逃13年後,去年4月到新加坡駐泰國大使館,坦誠自己是新加坡通緝犯想要回國,之後便買了機票返新,去年5月25日抵新在機場被逮捕。
代表律師代爲求情時說,被告在泰國成家立業過得不錯,並不是因爲迫于無奈才返新,而是基于多年來的內疚而自首。如今他已改過自新,想要爲他身在泰國的兒子做好榜樣,懇求法官給他悔過的機會。
主控官認爲,被告是整起事件的主謀,不但一手策劃案件,還特意交代同夥准備深色衣服企圖躲避偵查。過程中,他還持刀傷人,甚至非禮了住戶,理應比同夥接受更重的刑罰。
法官下判時指出,被告似乎真心悔過而且主動自首,但是當年犯案後就潛逃,刑罰必須阻嚇其他人,而且被告的罪行非常嚴重,因此根據控方所要求的施予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