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0日訊)樓上鄰居在屋外鋸木板,樓下男住戶被吵到怒氣沖沖上樓爭論!
“我的媽媽在睡覺,你可以不要‘碰碰碰’嗎?”
男住戶申訴,樓上鄰居整天敲敲打打,影響到他七旬母親及懷孕妻睡不安穩,逼得他向社區調解中心求助。
據《聯合晚報》報導,男住戶是住在裕廊西一帶公寓式組屋10樓的林先生(43歲,司機)。
他受訪時申訴,11樓的鄰居白天或晚上,都在家裏或門口敲敲打打,頻頻發出打鐵條、鋸木板、敲地板和鑽洞的噪音,令他很無奈。
林先生上周六氣沖沖跑上樓,跟正在拿著鋸子的王先生對峙,並把過程拍下。(受訪者提供)
他說,母親已72歲,身體不好,行動不便;妻子目前懷孕五個月,所以大家對噪音都倍感煩躁。
“樓上鄰居可能是自制小家具或手作,常常會在周一至五傍晚或晚上動工,周末則是下午時分敲打。”
他指2008年搬過來與母親同住,母親則在這裏住了20多年,兩家的關系原本不錯,但自2012年開始,鄰居就開始頻頻發出這些噪音,讓他非常困擾,就沒有怎麽來往了。
“我不想把關系搞砸,所以能忍就忍,但上周六(1日)下午3點多,我媽媽在睡覺,樓上鄰居又開始打鐵條和鋸木板,我實在忍無可忍,才沖上去對峙,也把過程錄下。”
林先生(圖)指樓上鄰居經常在屋外或樓梯口鋸東西,或在家裏鑽洞,這些吵雜聲讓他感到煩躁。
據林先生發來的視頻,他怒氣沖沖跑上樓對鄰居大喊:“今天星期六,我媽媽在睡覺,爲什麽你一直‘碰碰碰’?你每天都敲,不要太過分。”
視頻甚至可聽到他向鄰居嗆聲:“你來打我啊。”
眼看林先生如此激動,鄰居于是把工具收起,嘗試安撫他,也答應停工。
但林先生過後仍越想越氣,于是向社區調解中心求助。
樓上女鄰居稱,丈夫當天只是在門口鋸木板,不是大裝修,樓下住戶來對峙後,丈夫當場停工。
王太太(57歲)受訪時也澄清,丈夫沒有在晚上敲敲打打,而且也不是經常這麽做。
她稱,2年家裏廚房裝修時,樓下住戶也曾上來投訴裝修工程太吵。
王先生(59歲,經理)則說,當天他是鋸下小板塊,爲走廊外牆加設一個遮雨板,避免放在走廊鞋架上的鞋子被弄濕。
“家裏一些架子和小板塊是我自己做的,但我並沒有天天敲打,只在有需要時才做些小木工。”
王太太認爲,如果樓下住戶有什麽不滿,可好好商量,不用那麽激動。
“他那天氣沖沖跑上來,大聲教訓我們,其實也吵到他的媽媽。”
她稱兒子買了房子,兩年後他們也要搬走了,所以不會再給對方添麻煩。
王先生上周六鋸小木塊制作遮雨板(圖),樓下的林先生被吵到上樓與他對質。
律師建議,化解鄰裏糾紛可從溝通開始,若情況沒改善,最後可到鄰裏糾紛仲裁庭提交仲裁申請。
《聯合早報》今年二月曾刊登一則關于化解鄰裏糾紛的報道。受訪律師說,公衆可通過六個步驟化解鄰裏糾紛。
首先,直接與鄰居溝通,讓他們了解情況,盡量取得共識。
第二,若溝通無效,當事人可找基層領袖幫忙調解。
第三,如果當事人覺得自己受到威脅,可選擇報警處理。但這就可分爲“可逮捕罪”和“不可逮捕罪”。前者,警方可采取行動逮捕涉案人士;但如果是後者,警方會先在現場錄口供和詢問其他人,搜集證據,之後可能建議公衆到推事庭去。如果最終上庭,報案記錄也可成爲證據之一。
第四,若遇到“不可逮捕罪”,當事人可到推事庭投訴。
第五,到社區調解中心尋求幫忙。
第六,若糾紛無法拒絕,或對方不配合,公衆可到鄰裏糾紛仲裁庭上,提交仲裁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