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警察部隊(SPF)稱,兩名年齡分別爲16歲和19歲的少年因涉嫌涉嫌傷害他人而涉嫌借貸騷擾案而被捕。
9月16日,SPF接到樟宜路上沿線的高利貸騷擾案。
據稱,一名男性受害者被兩名少年毆打,這與他從高利貸中獲得的一筆貸款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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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調查,勿洛警察局和刑事調查部的警察能夠確定這些少年的身份,並于10月1日將其逮捕。
根據《放債人法》(2010年修訂版),他們于10月3日向法院起訴。
對于首次被發現犯有借貸騷擾罪的罪犯,可處以至少5,000新元的罰款,最高50,000新元的罰款,以及最高5年的監禁。
如果法院證明對另一個人造成了傷害,那麽罪犯也將被判處強制性鞭刑,至少要五次,最多八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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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10月2日向媒體發表的一份聲明中強調,他們“對放貸騷擾活動持零容忍態度”。
“任何代表舉債行爲造成他人傷害或以任何方式破壞公共安全,和平與安全的人,都將受到依法嚴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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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F建議公衆遠離抵押貸款,不要以任何方式工作或協助抵押貸款。
如果您懷疑或認識到任何可能參與高利貸活動的人,則可以撥打999致電警察或撥打1800-924-5664的X-Ah Long熱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