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2月3號),新加坡警方和中國警方開展聯合執法活動,搗毀一個在新加坡賣淫的犯罪團夥,共逮捕201人。
中新各大官媒紛紛對這件事進行報道。
從10月22日到11月23日,兩國警方同步突擊新加坡的83個地點和中國的多個地點,共逮捕23名男性和178名女性。
圖片來自新加坡警察部隊(SPF)
今年3月,新加坡警方發現有上百名中國婦女在新加坡賣淫,並發現是有組織的,于是迅速跟中國警方取得聯系。
中國公安部收到消息,立刻回應並偵查,發現有個犯罪團夥以出國務工、高薪收入爲誘餌“誘騙”中國婦女去新加坡賣淫。兩個首要犯罪頭目只有27歲,分別是來自江蘇連雲港的周某、朱某。
圖片來自新加坡警察部隊(SPF)
在掌握了證據後,中新警方聯合開展收網行動,並一舉摧毀了犯罪團夥。
圖片來自新加坡警察部隊(SPF)
周某、朱某負責提供這些婦女的虛假材料,新加坡的“內應”負責辦理工作簽證,然後在網上發布廣告,組織這些婦女在新加坡私人公寓和組屋賣淫。
圖片來自新加坡警察部隊(SPF)
警方在新加坡還查獲了筆記本電腦、手機和近70,000新元的現金,而在中國緝獲了近420,000元人民幣(83,300新元)現金。這筆錢加起來就是80萬人民幣!
圖片來自新加坡警察部隊(SPF)
警方也提醒那些將房屋出租給賣淫女的屋主,別光顧及眼前利益,一旦查獲,屋主也會面臨最多三年的監禁和最高3,000新元的罰款。 屢犯者將面臨最多五年的監禁,最高罰款爲10,000新幣。
圖片來自新加坡警察部隊(SPF)
這個團夥,似曾相識
去年10月,新加坡眼就收到一位中介的投稿,說自己不小心把房子租給了賣淫的,然後鬥智鬥勇。
他還總結了一下,這些人是通過什麽方式來招攬顧客。
警方發現被舉報的組屋房的賣淫女都是通過一個網站來招攬顧客的!而且賣淫女由之前的100多人暴增至350多人!成爲了新加坡最大的賣淫網站之一。
350名賣淫女中有227人在組屋區開淫窟,遍布全島超過30個組屋區。一個淫窟內一般有1到3名賣淫女,估計這樣的淫窟能有100間!
賣淫集團的唯一的成本,就是租用組屋的房租。這些組屋都是從二房東或者三房東手裏租來的,月租平均3000新元,100間的月租成本大約30萬,而出租給227賣淫人每天80-120新元,該賣淫集團每月居然“淨賺”40萬,一年500萬。
“合法賣淫”≠“所有的賣淫都合法”
新加坡雖然可以“合法賣淫”,但並不等于“所有的賣淫都合法”。新加坡的合法“小姐”需要經過登記,體檢,拿到工作證後才可以上崗。
“小姐”的工作證被稱作“黃卡”,有效期是兩年。工作年滿必須出境,而且以後不得入境新加坡。
還依法定期檢查身體,最初半年每月一次,之後改爲三月一次。在新加坡工作期間,任何時候被查出染上疾病,就得立刻停止工作或是被遣送回國。
賣淫合法,與新加坡的曆史有關
很早以前,來新加坡的都是勞工,而且絕大部分是青壯年男子,女性很少,于是這兒形成天然的性交易市場。雖然到了英國殖民時期,政府對色情行業多了一些管制,但依然沒有取締。
殖民地時代一個很有名的紅燈區就是牛車水的恭錫街。圖片來自網絡
隨著英國女權意識提高,殖民地政府開始管制情色行業。1930年,英殖民地政府取締娼寮,但個人賣淫仍受法律允許。
1959年新加坡自治,人民行動黨政府上台之後,仍對情色行業采取“管控”而非“取締”的態度。
據說,在一次會議上,有位部長提出了取締娼妓的建議。李光耀總理問,取締娼妓就可以根除非法性交易麽?部長深思後回答道:這是人性,無法根除!
既然無法根除,取締又有何用!與其滅人性,不如讓它合法,幹脆劃一片特定區域,把這個行業控制在這個區域中,明著來還好控制。相反,如果政府取締,紅燈區就會往地下走,反而越來越難管。
這個特定的區域就是芽籠!
芽籠的紅燈區限于芽籠2巷到30巷之間,劃分十分明確。
在這些區域之外的地方,例如商業區、組屋區,所有的賣淫活動,都是非法的。
那麽嫖客呢,光顧除芽籠以外的地方合法麽?在新加坡,嫖客光顧妓女是不犯法的,即使是光顧無證的”非法妓女”也不用擔心觸犯法律,但健康問題就得自己負責了。
敲黑板,不管是光顧哪兒的妓女,都必須確定她們已經年滿18歲。雖說與不足18歲已滿16歲之女性發生性關系並不犯法,但與不滿18歲之女性有性交易是犯法。
芽籠還有個有趣的文化現象,源自中國的傳說故事。
就像公司、小商鋪供奉守護神一樣,色情行業也有自己的專屬守護神,那就是豬八戒!
代天閣供奉的豬八戒神像。(許振義2014年9月23日于代天閣拍攝)
許振義的《布衣南渡》一書記錄了芽籠16巷和20巷之間的Westerhout Road有幾家娼寮在靠近大門的外牆上供奉豬八戒神像的現象。
除了風月場所之外,在新加坡沒有見到其他行業供奉豬八戒。可以說,豬八戒在新加坡是色情行業的專屬佑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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